官場鐵律:劣幣驅逐良幣 (第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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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能明目張膽地挪,要有恰當的理由和說法。
作爲一個擅長挪移大法的“半禿頭”,裴延齡絕不會說右邊的頭髮是左邊梳過去的,而會說左邊的頭髮非常富餘,反正閒着也是閒着,乾脆梳一些過去給右邊。再說了,就算是三毛,人家理髮的時候也能理個“三七開”,即使再掉一根,人家還可以理個“中分”嘛,所以裴延齡頭上的毛雖然不多,但也足夠他左右倒騰了。
貞元十年(公元794年)秋,裴延齡向德宗奏稱:“左藏庫過去管理混亂,財物遺失很多,臣最近清倉覈查,重新造冊登記,居然在塵土中找出銀子十三萬兩,另外還有綢緞、布匹等大量雜貨,粗略估算,價值應該一百萬錢有餘。這些錢物本來已經遺失了,現在找出來,當然屬於富餘物資(羨餘),應悉數撥入宮中內庫,專供陛下使用。”
德宗笑了。
看來裴延齡果真是個理財高手!
然而,說左藏庫的塵土裏居然能找出十三萬兩銀子和一百餘萬財物,基本上是無稽之談。換言之,裴延齡這種行爲跟明火執仗的搶劫毫無差別!有朝臣忍無可忍,立即上疏抗辯,說:“這些都是正式登記在冊的國家財產,每月都列表呈報,豈能說是‘羨餘’錢物?請皇上即刻派人覈查。”
陸贄也提出,應該讓三法司(御史臺、刑部、大理寺)對此展開調查。可是,德宗會同意複查嗎?
肯定不會。已經落進口袋裏的錢,哪個傻瓜會把它再吐出來?事情明擺着,雖然德宗不會傻到真相信塵土裏會長出錢來,但他絕不可能去追查真相。
因爲真相對他沒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