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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咱們天天燉豬腿喫吧。”程處默道。
張超把啃完的骨頭放到一邊的一個柳框裏面,這些骨頭是還得回收的。這也是里正村正他們的特別吩咐,大骨頭啃完不能丟了,不許浪費。
因爲這大骨頭啃完後,收集起來,洗一洗還能再下鍋加蘿蔔之類的繼續燉湯。
張超很想說沒這必要,這樣多不乾淨衛生啊。可里正都說扔掉太浪費了,鄉下人好不容易能喫一次肉啃次骨頭呢,以往哪個家裏燉骨頭湯不得燉個兩三回啊,那樣才能把骨頭裏的骨髓啊肉啊徹底的燉出來。
張超打定主意,這回鍋大骨頭湯,自己肯定是不會再喫了,但大家都要求回收,那就回收吧。
“我覺得你這個要求倒是可以滿足。”張超笑笑。
馬周擦了把嘴,道,“天天殺豬,就算咱們家是地主這也經不住吧?”作爲賬房,馬周覺得自己有義務規勸下張超。他今天看了半天的賬本,發現這個少東家本事厲害,但也有個缺點,就是花錢太大手大腳了。
家裏五百多畝地,全佃租出去,結果一改原來差不多地主佃農七三分成的老例,卻主動變成了畝只收粟五斗。而且還說明不再收其它各種什麼租錢,另外還免費借牛給大家耕種,還要給各塊地頭打水井,架井車。
這等於租子從七三分成,變成了差不多三七分成了。
而且這買牛一項開支,就得要六百多貫,接下來打十幾口井,再製井車,也得上百貫。張家還在修新窖,五進十五間,帶大院子,得不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