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嘉慶朝最離奇的懸案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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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三年(1808年)五月,蔡永受感到,老是這麼幹,估計遲早會被發現的,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的。此時,蔡永受有些心虛了,但心虛歸心虛,如果說就此不幹了,等於是斷了財源,也不行。想來想去,蔡永受發現,冒領物品是個風險特別大的事情,冒領之後,還得變換銀兩,不僅麻煩,而且容易留下證據,還是直接冒領庫銀比較方便。
當然,要冒領庫銀有些手續是必須搞定的,蔡永受聯繫了工部貼寫秦大綸和廣儲司貼寫謝興邦、丁風詔等人,讓這些人加入自己的舞弊陣營。有了這些難兄難弟的幫助,蔡永受在一年多的時間裏先後從廣儲司冒領銀兩七次,在顏料庫和緞匹庫冒領兩次。
正如蔡永受之前所擔心的,總是伸手,難免有天被抓。
嘉慶十四年(1809年)十二月,當王書常和謝興邦再次將黑手伸到廣儲司時,被逮了個正着。廣儲司這天值班的是一個非常細心的人,他收到蓋有印章的文書時發現有些異樣,仔細辨認後終於確信文書是僞造的,於是,這些伸向公款的黑手全部被抓。
在嚴刑逼供之下,王書常把所有的情況都招了,也難怪他,細皮嫩肉如何受得了夾棍和大杖。
<h2>嘉慶拍案:奇!奇!奇!</h2>
這天,嘉慶正在看奏摺,當覽至這個案子的奏章時,禁不住掌擊案桌,大喊:“奇!奇!奇!”
嘉慶可能是少見多怪了,他奇的是這些犯罪團伙能夠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將黑手伸向國庫,他不明白帝國的那麼多官員是幹嗎的。皇帝們習慣了那些勒索敲詐下屬的貪官,很少碰到有貪官直接將手伸向國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