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江山如畫,風雨如晦 (第4/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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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官員的腐敗,道光也是深有感觸,他忍不住感慨:“多設一官,不過是爲老百姓多增一害。”
所以說,道光剛上臺的表現還是可圈可點的。我們來看看他剛上臺那會兒的政績吧!
一、實行精兵簡政政策,限制衙門裏公職人員的數目,裁減冗員。到道光十年(1830年),共裁撤了兩萬三千九百多名官員。
二、控制捐輸,限制督撫屬員隨意提補。賣官是清朝的一個公開政策,目的是補貼財政收入。但這個政策無疑會公開助長腐敗,道光作出了有限度的改革,他並沒有杜絕捐輸,但是卻禁止現任官員加捐職銜。
三、加強宗人府的管理。宗人府是管理皇家事務的機構,道光有感於宗室子弟日益腐敗,着意加強對他們的管理,提升皇家子弟的素質。道光四年(1824年),宗人府還將一些皇室子弟送到邊疆地區鍛鍊,一方面是減少他們對社會的危害,另一方面也可以讓這些人通過艱苦的生活鍛煉出良好的身心素質。
四、限定案件的審理期限。辦案拖沓是官場的一個通病,很多案子由於長期積壓,導致許多人屈死獄中。最高領導人道光認爲這種情況會導致許多家庭家破人亡,增加他們對社會的憎恨,如果不能有效處理,對大清國是很不利的。所以他限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京城的衙門必須一個月內結案,州縣的衙門時間更短,二十天就必須結案。上司的批覆在一個月內必須申報,刑部審覈的話,要根據不同案情分別在十天、二十天、三十天內結案。對死罪案件的定決,從報上來到判定要在七十天內完成,監候限八十天。
相信不會有人懷疑道光是一個上進的人,是的,對於人才道光求賢若渴,用曹操的話來說就是“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爲君故,沉吟至今。”
<h2>求賢若渴</h2>
史載道光雖然不善於用人,但是對用人的重要性還是高度重視的。
道光曾明確表態:“國家以賢才爲寶。”說起來容易,但是真正發現人才、提拔人才還是比較困難的。如何選拔出優秀的人才,這是道光最爲關心的事,但是道光也沒有很好的機制能夠挑選出最優秀的人才,只能一再發出求賢詔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