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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安大學那麼大,我和安以銘唸的系隔了幾千米的距離,再加上我的刻意迴避,想遇見還真是一件困難的事。
我和張蒙,駱奇和思佳組成了四人組,一有空閒就一起外出,看電影、喫飯、打網球、爬山,駱奇對思佳細心體貼,張蒙對我也關懷備至,天氣晴朗的時候我還是保持在安河邊行走的習慣,赤腳踩在安河邊的鵝卵石小路上。
張蒙提着我的鞋子,在我快要每次假裝摔倒的時候將我抱住,我靠在他的懷裏,有時候會掉下眼淚來。
我知道我對張蒙,頂多只算得上喜歡,喜歡依賴人的感覺,喜歡靠在他的懷裏把疲憊的心放進去。
我看過好幾次安以銘的畫展,他已經是景安城裏頗有名望的畫畫新人,他有自己的陳列室,有忠實的支持者,他每個主題畫我都會去看。
每次我總是站在最不起眼的角落想念那個夜晚他嘴角邊的笑容。
我戴着墨鏡,穿紅色裙子,白色球鞋,用紗巾把自己包裹成印度人的樣子,我想這樣,即使他遇到我,也不認得我。
可是我從未在他的畫展上見過他,每次只要一聽到他來的廣播,我就以最快的速度跑掉了。
我不過是大千世界最微小的分子,安以銘身邊的周亦心纔是和他最相配的那個人,就比如我一直鍾愛的小腳,在那天臨陣脫逃的途中被鐵絲颳了一道很重的口子,傷口好了,疤卻始終沒有淡化。
幾個春夏秋冬過去了,我再也沒穿過高跟鞋,唯獨在那個新生晚會的表演中,穿了彈鋼琴同學的高跟鞋,然後,遇見了張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