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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蒙陪我從大一一直走到了大四。我以爲我和他會這樣一直走下去,帶着我對安以銘的思念,我們可以這樣安穩地走下去。
大四那年,所有人都在找工作,忙論文,申請研究生。
我沒問安以銘的去向,我在超市申請了一份臨時工作,是賣咖啡,按小時給錢。公司規定一定要穿四厘米以上的高跟鞋。
我在超市打工的第一個星期,穿了一雙黑色的短跟鞋去上班,剛好四厘米,有點擠腳。
張蒙天天來接我回學校,給我煮木耳蓮子湯帶來,來得早的時候還會幫忙。還真奇怪,他往那一站,總是有很多女生眼神亮晶晶地看着他,接着就買了大份大份的咖啡。領班和我開玩笑,你男朋友這麼帥,你可要小心點,別讓人搶走了。
我喝着蓮子湯責怪他,我說又沒有提成拿,你比我還賣得起勁幹嗎?
他站在旁邊傻愣愣地笑,潔白的牙齒在燈下像璀璨的星星。
我完全有理由相信他是愛我的,即使在他媽媽阻止我們往來之後,我對這份愛的相信都沒有遞減分毫。
是的,張蒙的媽媽,是一個尖銳又刻薄的商人,她和我說,她兒子前程似錦,她說他很快要去法國讀經濟學的研究生。她說,她兒子不會爲了一個平凡的女生放棄擴大家族的生意。
那天晚上他媽媽和我說了很多話,回家的路上我穿着賣咖啡沒有換下的紅色衣服,褶子裙,把鞋子拎在手上慢慢走,腳走紅了走破了都沒有停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