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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草原上殺人,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管殺不管埋,蕭逸和小斌只是把那些強盜的馬匹收攏了一下,全都帶了回去,至於散佈在地上的那些屍體,估計等不到天亮就會被草原上的野狼啃的連渣滓都不剩了,乾淨利落!
甩掉了一身的血衣,回到氈房處的蕭逸又恢復了陽光燦爛的笑臉,童心未泯般與那些孩子們嘻嘻哈哈的玩成一團,人們總是看到蕭逸妖孽的一面,卻往往忘記了他的實際年齡也不大,只有十七歲而已,做這些小奶娃的大哥哥,還是綽綽有餘的,玩到高興處,還把最小的一個小奶娃放到自己的脖子上,心甘情願的當起了大馬,在草地上跑來跑去,其餘的孩子們就在身邊追逐嬉戲着,親和的不得了;看到此情此景,任誰也無法把他和昨夜的那個殺神聯繫到一起。
就連‘嫣然郡主’看向他的目光都沒了往日的幽怨,反而變得柔和起來,也許她是在等着蕭逸真正長大吧!
“神恩如海,神威如獄!”這就是李羽老人最後對蕭逸下的評語,他這一生見過無數的英雄豪傑,可像蕭逸這樣的妖孽,確實千年難遇,也許就不該來到這個世間,不過他還有一句話沒說出來,“有此子在,乃是大漢之幸,卻是匈奴之災,日後這草原上恐怕要血流成河了!”
要想成大事,必須得人心,昔日漢高祖劉邦就是憑藉着‘約法三章’,盡收關中人心,從而奠定了自己的帝王偉業,蕭逸暫時沒有那麼大的本事收服整個草原的人心,但收服一個部落的人心他還是可以做到的,因爲他可以成爲這片草原上最可愛的人。
草原上什麼人最可愛,最受牧民們歡迎呢?
不是勇士,草原本就是盛產勇士的地方,不懼生死的人到處都是;不是射鵰手,遊牧部落人人精於騎射,優中選優之下,每個部落都能推舉出幾個神射手的;也不是匠人,雖然草原上缺乏鐵器,但沒有鐵鍋可以用皮囊,沒有鋼刀可以用木叉,遊牧民族總是能用熱血來彌補武器上的缺陷,在草原上真正缺少的其實是---醫師!
沒錯,醫師,就是看病的郎中,這種在漢地也數量不多的職業,在草原上的稀有程度絕對在汗血寶馬之上,在匈奴各部落裏,能有一名會裝神弄鬼的巫醫就很不錯了,這些巫醫看起病來,不但會勒索大量的財物獻祭給所謂的天神,而且經過他們的手,治死的絕對比救活的多,小病看成大病,大病看成絕症的也不在少數,可就是這樣,草原人依舊視他們爲神一樣的存在,因爲只有他們纔有辦法緩解病人的痛苦。
當然了,死,也是解脫痛苦的另一種方式!
巫醫看病,那還是匈奴貴族纔有的特權,也只有他們才能向神靈的使者貢獻上大量的牛羊,那一般的窮苦牧民生病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