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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易法”剛出臺沒多久,蘇軾就曾上書王安石,並陳述了以上弊端,許多官員也對變法頗有微詞,司馬光也在其中。但王安石非但不聽,還以“人言不足恤,天變不足畏,祖宗之法不足守”爲由,令近臣蔡京等人將神宗擋在了變法的輿論之外,屏蔽了朝內上下反對的呼聲。
王安石變法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實施中卻有不周全的地方。不過司馬光的反對,也有其刻板的一面。在司馬光看來,治理天下就好比對待房子,壞了就加以修整,不是嚴重毀壞就不用重新建造。改革要穩妥,因爲“重建房子,非得有良匠優材,而今二者都沒有,要拆舊屋建新房的話,恐怕連個遮風擋雨的地方都沒有了”。司馬光的這些觀點未免迂腐,但這也是時代和社會給士大夫的心理束縛,在所難免。
一開始,司馬光只是對新法持反對態度,後來才用激烈的言辭彈劾王安石。兩人由莫逆之交,發展到互相攻擊,用司馬光的話來說,兩人最後的關係便是“猶冰炭之不可共器,若寒暑之不可同時”的死對頭,在無休止又無效益的爭論中同歸於盡。王安石戴上“熙豐小人”的帽子被千夫所指,司馬光則作爲反對王安石的元祐(宋神宗之子宋哲宗第一個年號)守舊黨,背上了“元祐奸黨”的罪名。
司馬光用一輩子維護了帝王宗法,卻落得罵名,然其政治生涯,也不見多麼痛快。王安石下臺了,司馬光最後也下臺了。一場天翻地覆的變法,就在二人面紅耳赤的爭鬥中結束了。
宋太祖誓不殺大臣和言官的原因何在
歷代帝王能真正做到虛心納諫、從善如流的人是少之又少,宋太祖便是其中的典範之一。
據陸游的《避暑漫抄》記載,宋太祖在建隆三年,即公元962年,曾立下祕密誓約。誓約裏的內容共三條:一是“柴氏子孫有罪,不得加刑,縱犯謀逆,止於獄中賜盡,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連坐支屬”;二是“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三是“子孫有逾此誓者,天必殛之”。誓約中明確指出宋朝皇帝不得殺大臣和言官,否則必遭天譴。此誓約自宋太祖設立開始,便通過祕密方式由一代代帝王不斷向下傳承和延續,直到北宋末年才被公佈於世。
宋太祖立下的“祕密誓約”在整個北宋歷代都得到了相當嚴格的執行,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應。正如誓約所說的那樣,宋朝正直的官員受到了很好的待遇,極少被殺,所受的最重的處罰也不過是流放海南島。就算是在士大夫受懲最多的宋高宗三十六年,宋高宗也僅開三次殺戒。宋太祖這一不殺大臣和言官的“祕密誓約”,可以說爲整個封建君主專制時代帶來了一股清風、一縷陽光。宋太祖的寬容和開明令後人稱頌。
欣喜和稱頌之餘,我們是否應該仔細思考一下,當年是怎樣的原因促使宋太祖立下“祕密誓約”,不殺大臣和言官?
設立“祕密誓約”主要緣於宋太祖的個人素質和政治遠見。身爲一朝君主,通過對之前各朝各代的發展情況做了認真的分析和研究後,他深知虛心納諫、疏通社會輿論渠道的重要性,並將其及時地落實到具體的行動之中。於是,立下“祕密誓約”,通過這種非正式制度的方式,增大約束力,以保障“徵言納諫”不流於紙上,而真正得到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