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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城的人們所希望於王舉人的,是當敵人進城的時候,他會關起大門,在書房裏上吊,或是一把火連人帶房全燒淨。至不濟,他們想,他也會偷偷逃出城去,受點流離之苦。他是讀書人,應當有點氣節。在他們想,劉二狗給敵人作事,是在情理之中,因爲他本來是一條狗。王舉人不是劉二狗,他一定會在這“國亂顯忠臣”的時節,證明他活着死去都無負於大家的欽崇愛戴。
可是,他附了逆。文城的人們恨他比恨劉二狗還厲害:他們不敢希望狗變成人,而絕對不去希望人變成狗。
事實上,舉人公的心裏並不十分舒服。他並不希望因給敵人作事,而得到更多的金錢與好處,他只希望能保住他原有的財產。聖賢們都有理想,而理想是無可避免的包括着犧牲。
他不願意犧牲他的家產,因爲田地房屋不全是他自己掙來的,而大部分是前輩留下的,他以爲,他須對得住祖先,對得住祖先不也是聖賢們所樂於主張的麼?一個走離開大道的人,會立在小徑上看看眼前的風物;明知走錯,卻以看到一點新的風景自慰;王舉人須象這樣,明知得罪了聖賢,可是還希望聖賢會原諒他。
他以爲,敵人的請他出山,不過是“利用”他而已,他並不希望得到什麼實權,他曉得自己已經衰老,精神體力,都已不夠支持獨當一面的“差事”。他不能不自傲——到底是舉人公啊!假若沒有這個功名,當這改朝換代的時候,他用什麼來保護自己和自己的財產呢?
假若他不是舉人公,他還不是被敵人隨便的殺了,象上街的野狗似的麼?他的小黑眼珠發出含着笑的光來。同時,他以爲,敵人只須利用他的名望,而不來打擾他,他就可以坐在屋中,溫一溫《東萊博議》,吸幾袋黃煙,以遣餘年,保全住性命,家族,財產,與《東萊博議》,於願足矣。至多,至多,他想,也不過在端陽和中秋請兩桌客,把日本的官長請來喝喝酒,也就算了。
萬沒料到,敵人是那麼羅嗦,那麼好事,那麼認真,他們一天到晚來找他議事,使他絕對沒有溫讀《東萊博議》的工夫。一切的規章,命令,公文,他都須籤蓋,若只是簽名蓋章也就還簡單;不,他們還教他發表意見。他根本沒意見。當他年富力強作官的時候,對上司他只有點頭稱是;對屬下他只須端着水菸袋發個極簡單的命令。他不會發表意見。連作文章的時候,他也沒有意見,而只有抄襲——把前人說過的再說一遍。
即使他有意見,也無從發表,因爲日本人已事先把一切都商量好,而他並不知道他們是怎樣商量的。可是,他們教他發表意見。他說不出什麼來,他們等着。最後,他點着小瘦腦袋,連說:“好!好!”他們教他簽字蓋章,倒好象是他們所商議好的事,都是他最樂意作的,而結果如何,他應當負全責!他想敷衍,他們教他負責,他的帶着深溝的幹腦門上冒出一溜汗珠!
趕到他簽過字蓋過章的公文,或公文內應辦的事情,發生了毛病,日本人會把公文摔在他的臉上,而命令他設法矯正錯誤。日本人,在喝他的酒,喫他的飯的時候是那麼高興,客氣,他萬沒想到他們會翻臉不認人,把公文摔在他的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