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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沒有開端,也沒有結尾:作者從自己經歷中選擇那個可以讓其回顧以往或者放眼未來的時刻時,完全是任意的。有些職業作家,在被人們認真注意到的時候,會因他們的寫作技巧而受到讚美。我用“作者選擇”這樣的說法時,口氣裏所帶的,便是這類作家會有的那種並非很確切的自豪感。但是,事實上是我自己選擇了一九四六年一月那個漆黑的雨夜裏,在公共草坪上看到亨利·邁爾斯頂着一片滂沱大雨斜穿而過呢,還是這些景象選擇了我?依照我這一行當的慣常做法,我從這裏開始寫會很方便,也很正確。可如果當時我信某位天主的話,我也會相信有那麼一隻手在拽着我的胳膊肘,示意我說:“去同他打招呼吧,他沒看見你。”
不然的話,我怎麼竟會去同他打招呼呢。如果用“恨”這個字眼來說人不算太過分的話,我是恨亨利的——我也恨他的太太薩拉。我想那天晚上的事情過後不久,亨利也開始恨我了,就像他一定曾時時恨過自己的太太以及另外那個人一樣(所幸的是,那時候我們都不相信另外那個人的存在)。所以說,這本書所記述的與其說是愛,倒遠不如說是恨。不過,如果我碰巧說了亨利和薩拉什麼好話的話,讀者也大可以相信我:我這樣做是在抵制偏見,因爲我喜歡寫出接近於真實的東西,甚於發泄自己接近於仇恨的情感,這是我的職業自尊心之所在。
看到亨利在這樣一個夜晚跑到外面來可真是奇怪:他喜歡自己擁有的那份安逸,而且——或者說是我這麼想——他畢竟有薩拉。對於我來說,安逸就像是在錯誤的地點或者錯誤的時間裏勾起的錯誤的回憶:人在孤獨的時候寧願不要安逸。甚至在我那間起居兩用的公寓,我也嫌安逸太多了。公寓位於公共草坪的南邊——錯誤的那一邊——裏面還有別人丟下的舊傢俱。我想到雨裏去散散步,在鄰近的小酒館裏喝上一杯。狹窄擁擠的門廳裏掛滿了陌生人的衣帽——住在三樓的那個人正在招待客人,結果我錯拿了別人的雨傘。我帶上身後那扇鑲着彩色玻璃的門,小心翼翼地走下臺階,臺階在一九四四年時被炸壞了,以後就從來沒修過。我有理由記住那個場面,記住那扇結實、難看、維多利亞時代風格的彩色玻璃門,是如何經受住炸彈爆炸的震盪的,就像我們的祖父們當時如果健在的話也會的那樣。
我剛準備穿過公共草坪,就發覺自己拿錯了雨傘,因爲傘上裂着一條縫,雨水流進了我的防雨布衣領。就在這時候,我看到了亨利。本來要躲開他很容易,他沒帶傘,藉着路燈,我能看到他的眼睛被雨水糊住了。黑魆魆的、沒有葉子的樹像破水管似的聳立在那裏,擋不了雨。雨水從亨利頭上戴的那頂硬邦邦的淺黑色帽子上滾落下來,匯成一股股細流,順着他的黑色公務員大衣往下淌。我就是同他擦身而過,他也不會看見我,何況我還可以往路邊走兩步,保證讓他看不到我。但是我卻開口說:“亨利,簡直認不出你來了。”我看到他聽到我的聲音後眼睛一亮,就像碰到了老朋友似的。
“本德里克斯。”他親熱地招呼道。天下的人都會說他纔有恨人的理由,而不是我。
“亨利,下這麼大的雨,你在這幹嗎?”有些人身上有着你自己不具備的美德,這樣的人總讓你忍不住要去戲弄戲弄。他含糊其詞地回答道:“哦,我想透透氣。”一陣突如其來的風雨差點把他的帽子捲到北邊去,幸好他及時把它抓住了。
“薩拉好嗎?”我之所以這麼問,只是因爲如果不問的話就會顯得有點不對勁,其實我巴不得聽到她病了、怏怏不樂、奄奄一息的消息纔開心呢。我想象過,在那些日子裏,她所經受的任何痛苦都可以減輕我的一份痛苦;她要是死了,我就解脫了,我就不會再去想象那些處在我這樣不光彩境地裏的人一定會去想象的事情了。要是薩拉死了,我想自己甚至會喜歡亨利這個可憐的傻瓜蛋的。
他說:“噢,她晚上出去了。”他的話又惹動了我心裏的鬼胎,讓我想起往日裏別人問到薩拉時,亨利一定也是這樣回答的,而那時只有我一個人知道薩拉身在何方。“去喝一杯?”我問他。出乎意料的是,他竟然真的同我走到了一塊兒。在此之前,我們還從沒在他家以外的地方喝過酒。
“我們好久沒見到你了,本德里克斯。”由於某種原因,別人一般只知道我的姓氏——儘管朋友們也會用我那喜愛文學的父母親給我起的那個文縐縐的名字“莫里斯”來稱呼我,我或許還是壓根兒就沒在受洗儀式上被命過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