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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7月23日至30日
鄧打來電話。告訴他我外出了。我同亨利開始旅行,去英格蘭南部考察民防,同各地的民防隊長和市鎮工程師們商討問題,爆炸問題、深層掩體問題,都是些死人裝活人的問題。一晚又一晚,亨利和我並肩躺在牀上,活像墳墓上的兩個幽靈。在比格威爾海濱一座新加固好的防空洞裏,當地的民防隊長吻了我。當時亨利與市長、工程師們走在前面,進了第二個洞室。我叫住了民防隊長,摸了摸他的臂膀,問了他一個關於鋼製上下牀的傻問題:爲什麼這裏沒有供夫婦們使用的雙人牀?我是想要他親吻我。他扳過我的身子,把我抵在一張牀架上開始吻我。我後背抵住牀架的那塊地方感到一陣刺痛。隨後,我便笑着回吻了他,這使他大感驚訝。可所有這些都沒有用,難道這樣做再也不會奏效了嗎?這時候,市長和亨利轉了回來。市長說:“必要時,我們這裏可容納兩百號人。”晚上,當亨利還在出席官方宴會時,我要接線員幫我接莫里斯的電話。我躺在牀上等着電話接通。我對天主說:我信守承諾已有六週了,我不能信你,也不能愛你,但我信守了自己的承諾。如果不能恢復生氣的話,我就會變成一個蕩婦,僅僅是一個蕩婦。我會存心故意地毀掉自己。每過一年,我都會對此道變得更加習以爲常。你是否寧願看到我那樣,也不願意我違背諾言呢?到那時候,我會像那些陪酒女郎一樣,被三個男人圍着,浪笑不已,並且不帶感情地撫摸他們。此時此刻,我的身心已在崩潰。
我把聽筒夾在肩膀上,聽到接線員說:“我們正在接通你的號碼。”於是我對天主說:如果他接了電話,我明天就回去。我清楚地知道莫里斯的電話機擺在牀邊什麼位置。有一次睡夢中,我一拳揮出去,正好把它捅到了地上。這時候聽筒裏傳來了一位姑娘的聲音:“喂?”我差點把電話掛上。我願意莫里斯生活得幸福,可是我願意他這麼快就找到了幸福嗎?我有點傷心,後來總算恢復了理智,聽憑理智勸解道:爲什麼他就不該這樣呢?你離開他不正是希望他幸福嗎?於是我對那位姑娘說:“我能同莫里斯先生講話嗎?”但是一切都已變得毫無意義,可能莫里斯現在根本就不再想要我違背諾言了:也許他已經找到了一個人,她願意和他一起生活、一起喫飯,同他一塊兒外出,每晚陪他睡覺,同他甜甜蜜蜜地過日子,再也難以分開了,而且還爲他接電話。這時候,我聽到電話那頭那個姑娘的聲音在說:“本德里克斯不在,他已經走了好幾個星期。我是借住在這套房子裏的。”
我掛上了電話,開始我感到很高興,過後又難過起來。我不知道他在哪裏。我們失去了聯繫。我們在同一片沙漠裏,在尋找的也許是同一眼泉水,但相互看不見,總是孤零零的一個人。我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爲要是我們在一起的話,沙漠就不再會是沙漠了。我對天主說:“那麼事情就是這樣了。我開始信你,而如果我開始信你的話,我就會恨你。我有違背自己諾言的自由意志,對吧?但是我沒有通過違背諾言來獲得好處的能力。你讓我打了電話,然後又在我面前關上了門。你讓我犯下罪孽,但又拿走了我罪孽的果實。你讓我跟鄧私奔,但又不讓我享受它。你讓我把愛情趕了出去,然後又說慾望我也不能有。現在你又指望我做些什麼呢,天主?我從這裏出發該上哪兒去呢?”
做學生的時候,我曾聽人說過一個國王——他是亨利家族中的一員【43】,就是派人去謀殺貝克特的那一個——他在看到自己的出生之地被敵人燒燬時發誓說(因爲天主對他做了這些):“因爲你奪走了我最愛的小城——我生於斯長於斯的地方,所以我要從你那兒奪走我身上你最愛的東西。”真奇怪,十六年之後我還能記得這句禱告。七百年前,一位國王在馬背上發下了這句誓言,而此刻,在濱海的比格威爾市一家飯店——王室比格威爾飯店——的客房裏,我也在做着同樣的禱告。主啊,我會從你那裏奪走我身上你最愛的東西。我從來也沒有背會主禱文【44】,可是我卻記得這句話——這是一句禱詞嗎?奪走我身上你最愛的東西。
你最愛的是什麼呢?如果信你的話,我想自己會相信不朽的靈魂,可那是你愛的東西嗎?你真的能在我們的皮囊裏看到靈魂嗎?即使是天主,也不可能去愛他所看不見的東西。他看我的時候,能看到什麼我自己看不見的東西嗎?如果他能愛它的話,這件東西必定是可愛的。要我相信自己身上有什麼可愛之處,這要求可太高了。我想要男人們欣賞我,但那隻不過是你在學校裏學會的一點把戲而已——眉來眼去,說話時帶點特別的腔調,用手碰碰人家的肩膀或者腦袋什麼的。他們如果覺得你欣賞他們,也就會因爲你的好眼力而欣賞你。而當他們欣賞你時,你便會一時虛妄地以爲自己身上真有什麼可贊可賞之處。我一輩子都竭力生活在這種幻覺之中——它是一帖安慰劑,能讓我忘掉自己是個婊子和騙子。那麼在婊子和騙子身上你該會愛上些什麼呢?你在哪兒能找到他們所說的那種不朽的靈魂?你在我身上——不是這個人,也不是那個人,而偏偏是我——身上的什麼地方能看到這種可愛的東西呢?你在亨利——我是說我認識的亨利——身上能找到這種東西。他脾氣溫和,爲人善良,富有耐心。你在莫里斯身上也能發現這種東西,他覺得自己會恨會愛,但其實始終抱有一顆愛人之心,即便對自己的敵人也是如此。這些我都能理解。可是在我這個婊子和騙子身上,你哪裏能找到什麼可愛之處呢?
告訴我這個,天主,這樣我就可以動手把它永遠地從你身邊奪走。
那個國王是怎樣履行自己的誓言的?我真希望自己還記得。關於他,我只記得他讓修士們在聖貝克特的墓前用鞭子抽打他,再多的就記不起來了。但聽起來這並不像是確切的答案。鞭打這件事情一定發生在那之前【45】。
今晚亨利又不在家。如果我去酒吧裏挑個男人,把他帶到沙灘上,同他一起在沙丘之間躺下,這樣不就等於是在從你身邊奪走你最愛的東西嗎?可是這樣做沒有用,它再也不會有用了。如果我自己不能從中獲得任何樂趣的話,我這樣做便不會讓你有任何的難過。與其如此,我還不如像沙漠裏那些人所做的那樣,用針刺自己。沙漠。我想做點自己喜歡而又能讓你難受的事情。不然的話,豈不是太苦自己了。這麼說纔像是信主的表示呢。相信我吧,主啊,我還沒信你呢,我還沒信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