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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帶我去鳳凰星幹什麼呢?讓我給自己上墳!
這件事顯然需要一個解釋。
我出生在鳳凰星上,在這裏度過了生命的頭四年。我的住處附近有個公墓。公墓裏有塊墓碑,墓碑上有三個名字:謝莉爾·布廷、查爾斯·布廷和佐伊·布廷。
母親的名字在上面,是因爲她確實葬在這兒。我記得來這裏參加她的葬禮,看着她的靈柩落入墓穴。
父親的名字在上面,是因爲有好幾年,人們相信他就葬在這兒。其實不然,他的遺體留在了阿瑞斯特星,他和我還有奧賓人在那裏住了一段時間。不過確實有一具屍體葬在這兒,看起來很像我父親,基因也和他一模一樣。爲什麼會這樣?那就是一個複雜的故事了。
我的名字在上面,是因爲在父親和我去阿瑞斯特之前,他曾經以爲我在科維爾空間站遇襲時不幸身亡。當然不會有屍體,因爲我還活着,但父親並不知道。在他得知我還活着之前,他已經把我的名字和生卒日期刻在了墓碑上。
因此就是這樣:三個名字,兩具遺體,一個墳墓。全宇宙我只能在這裏找到我一定意義上的生身父母。
從某個角度說,我是孤兒,而且孤得不能再孤了:我父母都是家裏唯一的孩子,他們的父母在我出生前就去世了。或許在鳳凰星上還有我兩代外的什麼表親,但我從沒見過他們,就算他們真的存在,見了面也不知道該說什麼。真的,你能說什麼呢?“嗨,我們有百分之四的基因組是相同的,交個朋友唄?”
事實上,我是我這條血脈的盡頭,布廷家族的最後一人——直到我決定生孩子爲止。不過我有個想法,現在請讓我放上來說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