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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想象他去坐牢。”我回答道。
“呃,如果真的被判有罪。”威斯特堅持往下說——我突然想起過去威斯特當研究員時的喫相有多難看、有多貪婪,還有他是多麼迫不及待地離開諾頓的實驗室,另立門戶——“至少他會有很多大海時間,不是嗎,羅恩?”這句話輕率無比,讓我驚詫到無法響應。我坐在那裏,目瞪口呆,威斯特對我微笑着,又說了一句再見,下車走了。我看見他穿過飯店的雙扇門,走進燈光明亮的大廳後,便重新發動車子,開回諾頓家,在那裏過了一夜。之後幾個月,審判程序開始又結束,最後判刑結果也出爐了,但毋庸贅言的是,威斯特再也沒去看過諾頓。
但是就像我說的,沒有人同情諾頓的處境。實際上,他是先遭到大家的審判與唾棄之後,纔在法庭上被一羣理應與他相提並論的陪審團團員審判與判刑的——然而,那十二個人卻是如此無能(就我記憶所及,其中一個團員是收費員,另一個是做寵物美容的),像諾頓這種天才居然要由他們來判定人品,由他們來決定命運,不知他作何感想?更何況,他們的決定就算不會全盤抹殺他過去所有成就的意義,但至少那些成就也幾乎不再具有重要性。從這個角度看來,諾頓此時覺得沮喪、無聊、了無生趣,還有什麼好奇怪的。
關於諾頓這個案子的媒體報道,我也有幾句話要說,如果我沒有談一談報道內容的語調與範圍,似乎是件很蠢的事。首先我想說的是,由於諾頓犯的是強暴罪,各家媒體除了報道他那些外界已經知曉的少數生平事蹟,還浪費了許多篇幅加油添醋,完全罔顧真相,這一點也不令我意外。(無可否認,那些報道的確用三言兩語簡述了他的偉大成就,但只是爲了讓他被控的罪行更令人髮指而已。)
還記得諾頓等待審判的那段日子,我陪他守在家裏(屋外有一羣電視臺記者整日聚集在草坪邊緣的人行道上,在蟲聲嗡嗡作響的夏日晴空下喫飯聊天,簡直像在野餐),在我們接獲的許多采訪邀約中(當然,最後他並未接受任何訪問),只有一家媒體(令人遺憾的是,是《花花公子》雜誌)請諾頓寫下自辯詞,而不是派某個見獵心喜的年輕作家,來爲讀者詮釋他的生平與他被指控的罪行。(儘管仍在開庭,我覺得那確實是個好主意,不過諾頓擔心不管他寫什麼都會遭人利用,變成一篇對付他的自白書。他說得沒錯,我們也打消了念頭。)但是我也知道,當他發現他無法爲自己辯護時,內心想必是悲憤交加吧。
諷刺的是,就在諾頓被捕前不久,他已經在計劃寫回憶錄了。早在1995年他便已處於半退休的狀態,不用處理各種煩人的行政事務與實驗室瑣事。不過,這並不代表他不再是實驗室不可或缺的重要研究人員,而是他開始允許自己用不同的方式規劃時間。
然而,諾頓並沒有機會把他非凡的一生記錄下來——至少他沒辦法在他偏愛的情況下做那件事。但就像過去我常說的,他的心智力量足以克服任何挑戰。所以,在他入獄兩個月後,也就是從4月起,我每天寫信問他想不想寫回憶錄。我跟他說,他的回憶錄不僅對人文與理工學界都有所貢獻,也能對有興趣傾聽的人剖白,藉此擺脫外界強加在他身上的刻板印象。我說,如果他願意,我很榮幸能幫他打字,做些初步的編輯工作,就像過去他把論文提交給各大期刊之前,都會由我經手。我在信中說,那對我來講一定是個很迷人的計劃,或許他也會覺得有趣。
一週後,諾頓寄了一封短信給我:
我不能說我非常樂意把人生最後的這幾年用來說服別人,讓他們瞭解我並未犯下我被判的那些罪行,但是我已經選擇開始撰寫你所謂的“我的人生故事”。我非常信任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