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丏尊 / 葉聖陶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一篇小說裏至少敘述一件事情;長篇小說往往敘述到許多件事情,這許多件事情好像經和緯,交織起來,成爲一匹花紋勻美的織物。小說裏又必然有記敘的部分:對於一個人的狀貌或神態,一處地方的位置或光景,以及一花一草,一器一物,在需要的時候,都得或簡或繁地記述進去。這樣說起來,小說不就是記敘文嗎?
不錯,小說就是記敘文。凡是關於記敘文的各種法則,在小說方面都適用,但是小說究竟和記敘文有分別。
作記敘文,必然先有可記敘的事物;換一句說,就是事物的存在或發生在先,而後作者提起筆來,給它作忠實的記錄。看見了一隻小小的核舟,覺得雕刻的技術精妙極了,才寫一篇《核舟記》;經歷了“五四”學生運動,覺得這事件大有歷史價值,才寫一篇《五四事件》11。作小說卻不然。引動小說家的寫作慾望的並不是早已存在、業經發生的某事物,而是他從許多事物中看出來的、和一般人生有重大關係的一點意義。他不願意把這一點意義寫成一篇論文;他要把它含蓄在記敘文的形式裏頭,讓讀者自己去辨知它。這當兒,現成的事物往往不很適用,不是所能含蓄的太少,就是無謂的部分太多了,於是小說家不免創造一些事物出來,使它充分地含蓄着他所看出來的一點意義。而且絕對沒有多餘的無謂的部分。這樣寫下來的當然也是記敘文;可是,在本質上,以作者所看出來的一點意義爲主,在手法上,又並非對某事物據實記錄,所以特別給它一個名稱,叫作小說。
據實記錄的記敘文以記敘爲目的,只要把現成事物告訴人家,沒有錯誤,沒有遺漏,就完事了。出於創造的小說卻以表出作者所看出來的一點意義爲目的,而記敘只是它的手段。這是記敘文和小說的分別。
報紙、雜誌所刊登的記載,歷史、地理等書所容納的文字,以及個人的一封寫給別人報告近況的書信,一篇寫述細物、瑣事的偶記,這些都認定現成事物做對象,所以都是記敘文。試看那篇《最後一課》,中間有一個想要逃學的學生,有一個教授語文的教師,又有其他許多人,所敘的是上語文課的一回事,這固然不能說沒有固定的事物做對象。但這些事物都是憑作者的意象創造出來的,他創造出這些來,爲的是要表達他對於戰敗割地的感念。一切事物都集中於這一點,絕不加添一些無用的事物。就爲這樣,所以《最後一課》是一篇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