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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鴻樹1
《刀鋒》出版於一九四四年,是毛姆晚期最知名的小說。他自一九一五年發表代表作《人性的枷鎖》,當時已活躍於英美文壇三十餘年,以許多具有異國風采的短篇故事與膾炙人口的劇作聞名於英語世界。
毛姆寫《刀鋒》時年近七十歲,算功成名就,可依照自己的意思盡情創作。小說初稿完成後,他於信中寫道:“寫這本書帶給我極大的樂趣。我纔不管其他人覺得這本書是好是壞。我終於可以一吐爲快,對我而言,這纔是最重要的。”
作家寫得盡興,讀者反應也超乎預期地熱烈。《刀鋒》描寫“英國人眼中的美國人”,美國讀者特別捧場,出版首月在美國就狂銷五十萬冊,令毛姆很有成就感。他在信中對侄女說:“這把年紀還能寫出一部如此成功的小說,我感到十分滿足。”福斯公司很快就以高價買下電影版權,兩年後推出改編電影,入圍“奧斯卡最佳影片”等多項提名,並勇奪“最佳女配角獎”,更加打響原着小說的知名度。
“活着到底是爲了什麼,人生究竟有沒有意義,還是隻能可悲地任憑命運擺佈?”主角拉里在未婚妻面前說出內心的疑惑。這位青年爲何忽然解除婚約,放下一切,到海外過着不務正業的放逐生活?這就是《刀鋒》的故事。
本書具備毛姆作品的代表元素:強烈的自傳性、劇中劇的多重敘事手法、遊走的地理背景、露骨的情慾、禁忌的題材,以及對社會邊緣人的紀實描寫等,文筆淺顯,展現典型的毛姆風格。
與毛姆其他作品相較,《刀鋒》的地位尤其特殊,因爲,這是他唯一一本以自己真名作爲敘事者的小說,說故事的作家就叫“毛姆”:“本書集結了我對一位男性友人的回憶。”書中人物雖都“另取其名”,情節爲避免枯燥有所增添,可是,內容卻“毫無虛構”,都是源自毛姆與友人的親身經歷。本書既像傳記,也像回憶錄,情節更如小說般精彩。因此,毛姆開宗明義指出:“我之所以稱其爲小說,純粹因不曉得還能怎麼歸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