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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識艾略特時,僅是位普通的年輕作家,吸引不了他的目光。他認人的功夫一流,無論在什麼場合遇到,他都親切地向我握手問候,卻無意多做攀談。比如說,我若在歌劇院瞥見他與某某顯要看戲,他便不大會注意到我。但後來因緣際會之下,我成了一炮而紅的劇作家,隨即發覺艾略特待我多了分熱絡。某日,我收到他的邀約,請我參加克拉布利奇飯店的午宴。這家飯店高級奢華,是他在倫敦的落腳處。宴會規模不大,也鮮有達官貴人,我猜想這擺明是試探我。不過在那之後,我因小有名聲,結交了不少新朋友,見到他的機會也更加頻繁。過沒多久,那年秋天我在巴黎待了數週,某回在一位共同的朋友家中,再度遇見艾略特。他向我要了住址,纔沒兩天,我又接獲邀請參與午宴,這回地點是他的私人公寓。我抵達後才赫然發現,這場午宴可不同凡響。我不禁竊笑,心裏已經有了底,他深諳人情世故,想必曉得若在英國社會,身爲作家的我絕對人微言輕,但如今是在法國,作家的身份備受尊崇,我的地位可就水漲船高了。之後數年內,我倆來往得頗爲密切,卻未發展出友誼。我不禁猜想,艾略特這人或許當不成朋友。他只在乎旁人的社會地位,其他事一概毫無興趣。我只要恰巧人在巴黎,抑或他剛好來到倫敦,他便邀我出席聚會,有時是爲了充充場面,有時則是不得不款待旅外的美國人。就我看來,部分賓客應是老客戶,部分則從未謀面,攜着引薦函徑自前來,這些人便成了他的負擔。他覺得自己有義務招待他們,卻不願將其介紹給那些有頭有臉的朋友。因此,打發這些不速之客的最佳手段,莫過於讓他們喫飽喝足,再帶他們去看場戲。但安排起來實屬難事,因爲艾略特每晚都有應酬,行程通常都排到了三週之後,況且他也隱約覺得,這羣人應該不大會就此滿足。我既是個無害的作家,他也不介意常向我訴苦。
“美國人實在不會替人着想,推薦信給得這麼草率。我不是不歡迎這些來訪的客人,但真不知道爲什麼非得讓他們去煩我的朋友。”
他爲了聊表歉意,便會寄給朋友一籃籃玫瑰、一盒盒巧克力,但有時這些舉措依然不夠。通常在這節骨眼,他就會請我出席他籌辦的聚會。但跟我發了一通牢騷後,再提出這樣的要求,其實略顯天真。
“他們都迫不及待想見你。某某夫人很有學養,你寫的東西她全都讀過。”他的信中盡是奉承。
然而這位某某夫人見到我就會說,她有多欣賞我筆下的《佩林與崔爾》一書,還恭喜我寫出《寄生草》劇本,殊不知前者的作者是休·沃波爾7,後者則是休伯特·亨利·戴維斯8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