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廿呀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冬茵說:“今天同事打電話也是說這個,那對夫妻打電話諮詢了幾次,想認回我,弄得我有點煩,我想看看怎麼解決。”
就真的想不明白,當初都拋棄了,有什麼好找回來的,還一次一次找過來,弄得他們有苦衷一樣。
冬茵冷聲說:“我已經不是那個跟奶奶分着喝麥香味兒學生奶的小姑娘了,他們想賴上我,不可能的。”
“好。”謝茗君看着她,那鷹一樣的眸子太有吸引力,她瞬間跌進去了,說:“明兒我給你問問,算了,我現在給你發信息問問。”
她拿手機發信息過去,把這邊的情況先說了一遍,路寒秋過了大半個小時纔回信息,先是打字,後來發的語音說:“你們說的有問題,不夠嚴謹,的確追訴期是五年,遺棄罪的追訴時效最高5年,但是是在遺棄行爲終了之日起5年後,這個遺棄的行爲纔算過了時效不能被追訴。”
“被遺棄人長大成人的,或者病癒復康,自身具備了獨立生活能力的。此時,遺棄人不再有扶養義務,這種遺棄行爲自被遺棄人具備了獨立生活能力之日起就視爲終了。你現在多少歲?”(注1)
“……24歲,其實只有23,我奶奶上戶口給我上早了一年。”
“生日沒過吧?”
“冬天生的,還沒有。”
“確定不了的可以要求做骨齡鑑定,要根據你的實際歲數。”路寒秋沉默了幾秒,說:“遺棄罪是公訴案件,但因爲你沒有死亡也沒有遭受其他嚴重後果,所以就算檢察院受理了也一般會作不起訴決定。即使你有證據證明遺棄行爲造成了傷害後果,轉成自訴案件告到法院,實踐中一般也要先經過調解程序,其實不夠保險……這樣,你說他們找你,那有威脅過你嗎,敲詐過你嗎?就是有沒有涉及過金額。”(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