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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女士本想接過照片,可陳樨嫌棄她手上都是烤雞爪的味道,只讓看不讓碰,她只得眯起了那雙曾經顛倒衆生的丹鳳眼。
所謂合照,一張是氣鼓鼓的陳樨高踞馬背上,高瘦的男孩兒牽馬走在她側前方,因光線欠佳,又兼沙塵揚起,只能看出他的大致輪廓。另一張照片則是四個年輕人的合影,那個只露出半張臉的男孩兒顯然不是鏡頭裏的主角。
“原來你喜歡這種類型。”宋明明波瀾不驚。她沒有對女兒的個人喜好感到意外,只是在陳樨剖析心路歷程時粗暴地給予打斷:“就這——你都沒能把他拿下?”
陳樨悻悻收回照片:“身爲老一輩藝術家,談這個太俗了!”
“看來是沒拿下。”臉上一條皺紋也沒有的老藝術家會意,顧盼之間儼然將坐在對面的人視爲了家門之恥。
陳樨氣苦:“媽,我是讓你給我出主意,不是讓你打擊我的。你還不如我爸呢,他都知道跟我分析分析。”
“你爸懂個屁!白瞎了我給你的這張臉,你跟他生活久了,也染了他的呆氣。”宋明明說:“要什麼主意?傻瓜,哪來那麼多玄乎的說法?都是泡在荷爾蒙裏的年輕人,你表態了也沒得手,他要麼實在不想,要麼實在不行。不管是哪種你都沒戲!”
陳樨愣了一會兒,和衛嘉獨處的一幕幕走馬燈似的在腦子裏轉。以她有限的經驗判斷,他應該不是“不行”,只不過竭力剋制住了。換而言之,這不就是宋女士說的“不想”嗎?剋制都是權衡利弊的結果。血氣方剛的人,乾柴烈火的夜,現在回想起來陳樨不得不佩服衛嘉的自控力——這得多“不想”啊!
她後悔與宋女士分享感情經歷了,原本流淌在枕間夢裏的那點兒熱烘烘、黏糊糊的記憶忽然被迫凝成了一塊兒大琥珀,觸之生涼,只剩細節依舊清晰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