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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威爾明頓
我叫約翰·泰裏,生於公元1977年,在北卡羅來納州的威爾明頓長大。威爾明頓以身爲州內最大港市爲榮,還有久遠繁盛的歷史,不過我現在覺得,這個城市之所以存在全是偶然。當然,宜人的天氣、完美無瑕的海灘都很吸引人,不過來自北方的大批退休人士看中了這裏低廉的房價,想在海邊養老。這些湧入的新移民似乎讓這個城市有些措手不及,小小的腹地畢竟只是開普菲爾河與海洋間的方寸之地。十七號公路北通麥爾託海灘、南達查爾斯頓,將此城一分爲二,這條公路也是這裏的主要交通幹道。當我還小的時候,開普菲爾河附近的舊城區到萊茲維爾海灘開車只要十分鐘,不過,中間的紅綠燈和購物中心實在太多,尤其在週末假日,遊客蜂擁而入的時候,我爸和我要花一個鐘頭才能到那兒。萊茲維爾海灘位於威爾明頓北端海岸外的小島上,無疑是州內遠近知名的海灘勝地。沿着沙丘而建的房子貴得離譜,整個夏天,大部分房子都會被度假的遊客租用。外灘羣島讓人感覺與世隔絕,島上除了有野馬,還因爲奧威爾和威爾柏這對萊特兄弟的著名試飛而聞名於世。雖說這些元素會給海島增添浪漫的氣氛,不過說句良心話,不管去哪裏度假,一般人只有在找得到麥當勞或漢堡王的地方纔會自在,不僅是因爲萬一小朋友不喜歡當地名產時不會餓肚子,而且,大城附近的夜生活選擇也比較多。
跟所有的城市一樣,威爾明頓有富人住的地方,也有窮人出沒的區域。我爸工作的地方是世界上最穩定、最單純的公家單位——郵局,他每天就是幫郵局送信。他那份薪水還夠我們生活,不算富裕,但是過得去。我們沒什麼錢,住的地方倒是靠近富人區,剛好讓我能上城裏其中一所最好的高中。不過我家跟朋友們的家都不一樣,我家又小又舊,前廊還有一部分開始塌陷了,不過我家的庭院倒還有些可取之處:院子裏有一棵很大的橡樹,八歲的時候,我還跑到附近工地撿了不少木頭,自己蓋了一個樹屋。我爸從頭到尾沒幫過忙(如果他釘了根釘子,那大概真的是意外);也是在這一年的夏天,我無師自通學會了衝浪。其實早在那個時候,我就應該明白我跟爸有多不一樣,可是人小時候懂得事情真的不太多。
爸和我有天壤之別:爸害羞內向;我老是活力充沛,而且討厭獨處。爸覺得教育很重要;但是對我來說,學校只是一個有運動社團和體育課的俱樂部。爸的動作姿勢都很怪,走路常常拖着腳;我到哪裏都是跳來跳去,老是叫他計時,看我從街頭跑到街尾再回來要花多久。我八年級的時候就已經比爸還高了;一年後,比腕力也贏了他。我們的外表也完全不同。爸的頭髮是沙金色,眼睛是淡褐色的,臉上還有雀斑;我則有着褐色的頭髮和眼珠,橄欖色的皮膚到夏天會曬得黝黑。我們長得一點也不像,難怪有些鄰居覺得怪。不過這也難免,畢竟是爸一個人把我養大的。等我長大後,還聽到過鄰居們嚼舌根,說我媽在我不到一歲的時候就跟人跑了。雖然後來我懷疑媽當時是有了別人,不過從來沒有得到過爸的證實。爸只說媽意識到自己結婚太早,還沒準備好要成爲母親。爸從沒埋怨過,不過也沒說過媽的好話,但是,他在我每次祈禱的時候,都提醒我要提到媽媽,不管她人在哪裏、做過什麼。“你讓我想起了她。”有時候爸會這樣說。到了今天,我既不曾,也不想跟我媽說一句話。
我想爸應該很快樂,這樣說,是因爲爸不太表露情緒。長大到現在,我們也很少親吻或擁抱,就算有,感覺通常也很平淡,就像在盡該盡的義務,而不是有感而發的舉動。我知道爸很愛我,因爲他盡全力把我拉扯大;有我的時候,爸已經四十三歲了,有時候我真覺得,比起當父親,他更適合當個修道士。爸是我見過的最安靜的人。他對我的生活很少過問,幾乎不生氣,也很少開玩笑。他的生活極其規律,每天早上都爲我準備炒蛋、土司和培根當早餐;晚上則爲我準備好豐盛的晚餐,邊喫邊靜靜地聽我講學校裏發生的事。和牙醫約診,他會提前兩個月就敲定;每個星期六早上付賬單、星期天下午洗衣服;每天早上七點三十五分準時出門上班。爸幾乎沒有社交生活,每天多半自己一個人,走固定的路線送信和包裹。爸從來就沒約會過,週末晚上也從來不和朋友打牌;家裏的電話幾個星期不響是很稀鬆平常的事。就算真有電話來,不是打錯的,就是電話營銷。我知道爸自己一人把我養大一定很不容易,但是他從沒有抱怨,甚至當我讓他失望的時候也沒有。
大部分的晚上我都一個人度過。爸忙完一天該做的事情後,就會躲回書房繼續玩賞錢幣。錢幣是爸這輩子最大的熱情所在。他最心滿意足的時刻,就是坐在書房裏和錢幣待在一起,然後花時間讀一份給錢幣商看的內部通訊《灰頁》,順便挑選下一次要添購哪枚硬幣。其實最早開始收藏錢幣的是我爺爺。爺爺心目中的英雄是劉易斯·艾理阿斯伯格,一個來自巴爾的摩的金融家,他是唯一一個完整收藏美國硬幣的玩家,包括所有不同鑄造日期和造幣廠標誌的版本,收藏的數量跟國家藝術博物館有的一比。奶奶在1951年過世後,爺爺更是執意要跟爸一起擴展錢幣收藏的規模。每年夏天,這對父子坐火車南征北討,去鑄造廠購買新發行的硬幣,或是參加東南各州的錢幣博覽會。後來,爺爺跟國內很多交易商打過交道,幾年下來,花了好大一筆錢換購併擴增收藏。不過,跟艾理阿斯伯格不同,爺爺一點也不富有,他只是在布爾高市開了一家雜貨店。等到城裏開了家皮格利威格利超市後,爺爺的店就倒了,再也沒機會攢起一批媲美艾氏的收藏。即使如此,他每一分閒錢還是都投到了購買錢幣上。爺爺同一件夾克穿了三十年,一輩子也只開這麼一輛車。我很確定,爸高中畢業後沒升學、直接去郵局上班,也是因爲家裏沒有多餘的錢讓他上大學。爺爺的確有點怪,就跟爸一樣。“有其父,必有其子”,應了這句老話。爺爺過世以後,在遺囑裏特別交代要把房子賣了,所得的錢一定要繼續投資在購買更多錢幣上。其實,就算他沒有提醒,爸爸也肯定會這麼做的。
等到爸繼承那一批收藏時,它們已經值不少錢了。通貨膨脹高峰,一盎司黃金價值八百五十美元的時候,那批錢幣算是一小筆資產,足夠我節儉的爸爸退休好幾次都有剩,也比二十年後的現在要更值錢。可是,爺爺和爸收集錢幣都不是想要發財,這兩個人喜歡的是刺激的尋寶過程,以及從中建立起的父子間的緊密聯繫。花許多時間和精力尋找一枚硬幣,找到所在地後,驅車趕去那裏,談個好價錢買到手,這其中自有其令人興奮的地方。想要的硬幣有時買得起,有時則不,不過,爸和爺爺把收集到的每一枚硬幣都視作珍寶。爸希望我也能繼承這個昂貴的嗜好,當然也包括其中必需的犧牲。在我長大的過程中,冬天睡覺都要多蓋條毯子纔會暖和;每年就只有一雙新鞋;除了救世軍或教會捐來的衣物,我從來就沒買過新衣服。我爸連相機都沒有,我們兩個唯一一張合照,是在亞特蘭大的錢幣博覽會上拍的。我們站在一個交易商的攤子前,那個商人替我們合影,再寄給我們。這張相片後來就一直放在爸的書桌上,相片裏,爸的手臂搭在我的肩上,我們兩個人都笑容滿面,我手裏握着一枚品相十分好的1926年鑄造的野牛五分鎳幣,是爸當時剛到手的,那枚硬幣是野牛鎳幣裏最稀有的一批。我們後來一整個月都只能喫熱狗和烤豆子,因爲那枚硬幣的價格比預期高出太多。
我不介意作出這些犧牲,起碼有一陣子,我是這麼想的。爸跟我討論錢幣的時候,從一開始就把我當成大人看,那時候我至多隻有七八歲。要是有大人,尤其是自己的爸爸,把自己當成大人一樣平等對待,對任何小孩來說都是非常興奮的事。我很享受爸灌注在我身上的注意力,也努力吸收他教我的知識。沒過多久,我就能告訴別人,1927年跟1924年相比,多鑄了多少聖戈當雙鷹硬幣;爲什麼同樣一枚巴柏一角硬幣,新奧爾良鑄造的比同年在費城鑄造的多值十倍……即使是現在我也還是懂得不少。不過,跟爸不一樣,後來我不想再繼續收集錢幣了。錢幣是我爸唯一能討論的話題,有六七年的時間,我每到週末都跟爸在一起四處搜尋錢幣,而不是跟朋友廝混。但是後來,跟大部分男孩子一樣,我開始注意到別的事情:運動、異性、車子和音樂。到十四歲時,我就幾乎很少待在家了,怨懟也越來越深。與朋友相比,我漸漸發現了自己跟別人的不同。朋友總是有錢去看電影,或買一副時髦的太陽眼鏡,我卻得在家努力湊幾個二十五分硬幣,才能去麥當勞買個漢堡。十六歲那年,好幾個朋友收到的生日禮物都是汽車;爸卻只給了我一枚在卡森市鑄造的摩根一元銀幣。家裏沙發上的裂痕用毛毯蓋着,我家也是附近唯一一戶沒裝有線電視和微波爐的家庭。後來冰箱壞了,爸買了一臺二手貨來替換,那冰箱有着全世界最醜的綠色,跟廚房其他地方完全不配。想到要請朋友過來我就彆扭,於是爸成了我的出氣筒。我知道這很不成熟,如果我真的要錢,大可以去割草或者打點零工什麼的,但我就是怪罪到爸的頭上,當時的我像蝸牛一樣盲目,像駱駝一樣蠢。但縱使現在我告訴你我很後悔,一切也都不能重來了。
爸感覺到我們之間的情況有變,但不知道如何是好。不過他嘗試過了,用的是他唯一知道的方法,也是爺爺唯一的方法:討論錢幣。只有這個話題會讓爸自在。除了這個,爸也繼續幫我準備早餐和晚餐,但是我們越來越陌生。與此同時,我也和一直以來的朋友疏遠了。這些人最後都變成小團體,而區分的標準是誰要看什麼電影,或者誰最近在購物中心買了哪一款襯衫。我發現自己是個旁觀一切的外人,後來心想,去他的,學校裏總有我的容身之處。就這樣,我開始跟那羣所謂的壞學生混在一起。那羣人什麼都不在乎,最後我也一樣,開始逃學、抽菸,還因爲打架被停課三次。
我也放棄了運動。高二的時候,我還會去跑步、踢足球和打籃球。有時候回到家,爸會問我學校的情況,不過如果我講到細節,他會很明顯地變得不自在,因爲他對運動一無所知。爸這一輩子都沒有參加過團體競賽。高二那年,爸有一次來看我打籃球。他坐在場邊,頭髮半禿,穿着破舊的運動夾克,兩個腳上的襪子還不成對。爸雖然並不超重,但是褲子的腰圍太緊,讓他看起來好像有三個月身孕,當時我只覺得丟臉,根本不想承認他是我爸。比賽結束後,我甚至故意躲開,我知道這樣很要不得,但那就是當時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