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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就從軍去了。本來我想加入陸戰隊,畢竟,北卡這一帶最常看到的就是這些人。在萊茲維爾海灘上,常常能見到這些從列尊營或切瑞角來的陸戰隊大兵。不過後來,我選的卻是陸軍。不管選哪一種,我覺得都會拿到槍,但我去登記的那天,陸戰隊負責徵兵的人去喫午餐了,不在辦公室,而陸軍的徵兵辦公室還開着,而且就在同一條街的對面。到最後,我的決定應該算是很隨性,而不是小心計劃的結果。我還記得,我在申請表底下的虛線這兒簽了名,準備走出門時,徵兵處的那個傢伙還拍了拍我的背,歡迎我加入軍隊。我當時心裏還在納悶,自己到底幹了什麼。那是1997年底,那年我二十歲。
新兵訓練在本寧堡,就跟我想象中一樣悽慘。整個訓練就是要徹底羞辱每個人,還要徹底洗腦。無論要求有多無理,大家都得乖乖服從命令。跟大部分人相比,我倒是很快就適應了。訓練結束後,我選擇加入步兵團。接下來幾個月都是野戰訓練,去的地方包括路易斯安那州和佈雷格堡。那時候學的作戰技巧,就是用最快的方法破壞東西或取人性命。沒過多久,我的單位——也就是第一步兵師,諢名紅一縱隊——被派遣到德國駐守。德語我是一個字也不會講,不過沒關係,跟我交涉的人全都會英語。轉調德國一開始很輕鬆,不過軍隊生活的壓力很快就開始了。首先是1999年去馬其頓,接下來轉到科索沃,在那裏一直待到2000年春末。軍旅生涯薪餉不多,不過不用付房租和伙食費,就算領到薪水,支票也沒地方花。生平第一次,我的銀行裏有了存款,雖然不是太多,不過夠我生活了。
第一次休假回家,我無聊到快瘋了。第二次休假,我便去了拉斯維加斯。隊上有個弟兄是那裏人,我們其他三個人就去他爸媽家打地鋪。那一次我大概就把存款花得差不多了。等到第三次休假,是從科索沃回來以後的事。我非常需要休息,所以決定回家去,希望無聊的日子可以讓自己真正平靜下來。因爲距離和時差的關係,我跟爸很少打電話,不過爸的來信郵戳總是每個月的第一天。這些信跟其他弟兄收到的不一樣,跟他們那些老媽、老妹或老婆寫來的不同,信裏沒有太親密的細節,沒有感傷的情緒,也從來沒有說任何想念我的話。爸也沒再提過錢幣的事。信裏總是告訴我附近有什麼改變,還寫了很多關於天氣的話題。我寫給爸的信裏,提起去巴爾幹那次讓人心驚膽戰的經歷;爸的回信裏只說很高興我還活得好好的,除此之外就沒說太多了。從爸的遣詞用句裏,我讀出他的意思,就是不想知道太多我所經歷的危險。我身在前線這個事實讓他擔驚受怕,後來我就學乖了,知道要跳過那些嚇人的細節。回信裏,我開始告訴爸站哨無疑是史上最無聊的工作。過去幾個星期,我做過最有趣的事,不過是數數一起值班的那傢伙一個晚上可以抽多少根菸。爸在信末總是說會很快再寫給我,而且他從沒讓我失望過。我很久以前就知道,我爸這個人比我好上太多。
過去三年來,我成熟了不少。是啊,我知道自己就是個老掉牙的典型:從軍前是個小混混,進軍隊以後變成了個成熟男人之類的。不過在軍隊裏,每個人都不得不趕快長大,尤其是像我這種加入步兵團的。軍隊交給你一大堆價值連城的武器,其他人也把寶貴的性命託付給你,如果搞砸了,處罰可是比沒晚餐喫要嚴重得多。當然,當兵也避不開文書工作和無聊的生活;軍隊裏幾乎每個人都是老煙槍,平時講話要不帶髒字簡直不可能,軍人的牀底下也大多是一箱箱成人雜誌;像我這樣的職業軍人,還得面對大學剛畢業的預官,這些小夥子每個人都覺得我們是智商不高的尼安德特原始人。不過,在軍隊裏我也學到了人生最重要的一課:爲自己負責,而且是好好地負起責任。一個命令下來,不能說不。說句老實話,每個人都在冒生命危險。一個錯誤的決定就會讓弟兄送命,軍隊就是這樣運作的。很多人沒能搞懂,爲什麼軍人可以每天冒着生命危險上戰場,甚至爲某些他們不可能接受的動機而戰。我得說,並非每個軍人都這樣。我跟各國各種立場的軍人並肩作戰,遇過痛恨軍隊的人,也遇過志願從軍的人;遇過天才,也遇過白癡。不過到頭來,我們都是爲了彼此、爲了友誼,而不是爲了國家或什麼愛國情操,當然,也不是因爲我們已經被訓練成某種殺人機器,純粹只是爲了在你身邊的那個弟兄。你是爲朋友而戰,要保住他的性命,而且這是互相的;軍隊裏所有的關係都建立在這個單純的前提上。
不過,就像我之前說的,我變了很多。從軍以前我是個大煙槍,新兵訓練的時候咳得厲害,差點沒把肺給咳出來。跟隊上大部分的人不同,我後來把煙給戒了,兩年多來都沒碰。酒也是一樣,現在儘量控制不要貪杯,一週一兩瓶啤酒就夠了,有時候一整個月沒喝也沒關係。我在軍隊裏表現良好,從一名列兵升到下士,半年後又升到了中士,這也讓我瞭解到,自己的確是有領導能力的。上了戰場,我就負責帶領其他弟兄。我所在的小隊在巴爾幹就抓到過一名重要戰犯,指揮官推薦我去候補軍官學校,我也想過要不要當軍官。不過當了軍官就要坐在辦公桌前,還有一大堆文書工作,我不太確定自己是否真想變成那樣。除了衝浪,進軍隊以前我沒好好運動過。第三次休假的時候,我已經多了二十磅肌肉,肚子上的贅肉也消失了。有空的時候,我多半是在跑步、練拳和舉重。一起健身的夥伴是託尼,紐約來的肌肉男,他說話不是用講的,都是用吼的,還打包票說龍舌蘭最催情。不過,他在隊裏是我最好的兄弟。託尼還說服我跟他一樣兩臂刺青,在軍隊裏的每一天,都讓我覺得離以前越來越遙遠。
我也看了不少書。人在軍隊裏,有的是時間看書。大家會交換書看,也會去圖書館借,最後書的封面都被搞得破破爛爛的。我可沒說自己變成了學究,因爲我的確不是。我對喬叟、普魯斯特或陀思妥耶夫斯基一點興趣也沒有,對其他已經作古的大作家也是一樣。我看的書大部分是懸疑小說或恐怖小說,還有史蒂芬·金,最近特別喜歡卡爾·希爾森,因爲他的文筆流暢易讀,又很好笑。我老是覺得,如果學校英文課指定閱讀的是這些書,世界上愛看書的人一定會更多。
跟弟兄們不一樣,我寧願保持單身,迴避一切異性的陪伴。聽起來很怪,是吧?正值壯年,又在充滿陽剛氣的軍隊,找個女伴放鬆一下不是很正常嗎?對我來說並不。幾個我認識的人駐紮在烏茲堡的時候,就跟當地人約會,還結了婚。不過聽過太多類似的事就知道,這種婚姻很難長久。一般來說,在軍旅生涯中過着婚姻生活的話,會有很大的壓力。看過太多離婚收場的例子後,我很清楚這一點。不過話說回來,如果碰到很特別的對象,當然不會介意,可我就是沒遇到。而託尼偏偏搞不懂這一點。
“你得跟我去,”託尼努力遊說着,“你一次也沒來過。”
“我沒心情。”
“怎麼可能沒心情?莎賓打包票說她朋友很漂亮,又高,又是金髮,還喜歡喝龍舌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