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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爲袁正銘是我的獵物,當我愛上他,而他不再喜歡我時,我才明白真正的獵人是他,我纔是獵物。
我知道,他不愛我。
最初我以爲我和袁正銘是各取所需,我要錢,他要人,我們都是兩個不談感情的人。他果然滿足了我全部的虛榮心,高檔公寓、名車、珠寶、所有我想買的,他都捨得給我。
他從來不說愛我,他最不捨得給我的,是愛情。
愛情,成了我最大的奢侈品。當我擁有了足夠的物質之後,我開始瘋狂想要得到他妻子這個名分。他極坦白地說,這個他沒法給我。
他結婚的那天,我在酒吧抱着陌生的男人號啕大哭。我沒有曼君幸運,她在馮伯文結婚那天遇到了佟卓堯,而我,遇到的是渾蛋。那些男人安慰我之後,皆提出去酒店。
去你媽的酒店!
哪個男人敢把我帶回家,我就嫁給他,我當牛做馬伺候他!你們誰敢,誰敢帶我回家。
記得曾和袁正銘玩一個敢不敢的遊戲,無論對方提什麼問題,都要回答敢。
袁正銘問我,敢嫁給一個一無所有沒錢沒地位的男人嗎?當時我正拿着他送我的愛馬仕樂呵呵笑着,我撥弄着長卷發說我敢啊,只要那個男人是你。他吸一口煙,說,那把包給我,我給別的女人。我把包抱在懷裏,嫵媚一笑,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