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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挖掘河泥一次次失敗的時候,被他殺害的死者漸漸變回來,變成了叫邵天一的男孩,和他同年同月生,比他小十幾天。他殺害了自己的同學?!誰說的?!喂,醒醒!從此再也沒有了那個叫邵天一的十八歲男孩了?這件事真的發生了?!
他終於把鞋子埋在淺淺的淤泥坑裏,河面亮起來,斜斜的一道月光照過來。他感覺自己是地球上的第一個人,又是最後一個。
他穿上放在河邊的衣服,聽見遠處“刷刷”的聲響。他遠遠不是地球上的最後一個人。高速公路上像以往每一天那樣奔跑着車輛,車裏坐着離犯罪很遠的人。他開始羨慕那些人,或許其中一輛車可以把他從這裏載走。然後,一輛輛陌生的車把他越載越遠,最終到了一個被人們稱爲天涯海角的地方,在那裏他是地球上的第一個人,也是最後一個人。他可以掰下一根肋骨,做成夏娃,不,做成丁佳心。
所以他是不能走的,他的生命是在此地拋下錨的,是拴在心兒身上的。離開心兒,生命就是一副皮囊。他變成劊子手,就是爲了保全自己拋錨的港灣,保全它的寧靜和美麗,它的唯一性,它的不受肆虐和分享。
思緒自己變奏着,跳躍着,伴他回到誕生他的城市。他回到了空蕩蕩的家,父母仍然以兒子的幸福爲名義在外忙碌。
他想給心兒發一條短信,剛拿出手機,就發現心兒的若干條短信已經在等他。第一條短信說:“邵天一出事了!我正在往他家趕。”
出事了?不是死,是出事了……也許邵天一沒有被殺死?也許他以爲他死了,因爲他並不懂什麼叫做死,沒見識過死,以爲那樣血流滿地、兩眼散光就是死。他感到一絲僥倖,假如他謀殺失手,讓邵天一倖存下來,一切都可以重來。他突然不想殺他了。他的氣消了,模擬遊戲可以從頭玩起。
他躺倒在自己牀上,滿心都在爬螞蟻。假如心兒再給他發一條短信,一定是告訴他邵受了傷,但經過搶救會脫險的。
第二條短信來了。它說:“天哪,天一被搶劫的歹徒殺害了!”
所有在神經上忙忙叨叨爬行的螞蟻一下死光。記憶把那雙散光的眼睛推近,再推近,推成了大特寫。它們那麼淡然,那它們幹嗎睜得那麼大?是因爲靈魂要從那裏出去嗎?靈魂出去之後,什麼也就都看淡了。常常罵人沒有靈魂,原來靈魂是什麼都要的,要情,要愛,要考高分上名校,要成功買房買車娶漂亮老婆。全是靈魂的過錯。靈魂走了他多恬淡啊!從未見過那麼無欲則剛的眼睛,就因爲看着自己的靈魂走了,那個令他什麼都想要的靈魂,令他想要私家轎車要不成就撒謊的靈魂。靈魂一走,全散開了,全灑脫了。那眼睛裏還有什麼?有一種拒絕:我拒絕任何誘惑。什麼還能誘惑他?情也好,愛也好,狀元榜眼探花也好,都統統去他媽的。那種拒絕是把世界關在了門外:我不存在,世界也就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