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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案現場,兇手和目擊者隔着門板聊事情的起因和結果,聊到金基德望着新人演員兩眼放光。因一杯酒而殺一個人,這n太帥了,簡直就是爲了他新本子量身定做的演員,必須成爲共犯!
共犯起初只是做了新時代的兇案追查科普,怕演員還沒進組先因刑事犯罪進去了,那他還怎麼拍電影。導演的科普勾起了演員模糊的記憶,時代好似是變了,他這麼搞不行。
演員就用無限乖巧的臉,仰着頭,以絕對友好的姿態,斯斯文文的問導演,“您是想跟我一起把他從樓上推下去,還是我把你們倆一起推下去?”
“爲什麼要把他推下去?”導演問。
演員答,“消滅證據。”
主攻犯罪題材的導演沉默一秒,就此成爲共犯,還很專業的在人已經從十七樓的高層砸在地上變成肉餅時,拽着演員的手衝出去,衝大家尖叫殺人了!
警方進場,共犯們成爲目擊證人,雙方口供一致的講述他們一前一後到了洗手間。
金基德先進去的,扶着醉鬼的趙哲秀後進去,兩邊剛碰面,隔間就出來一個黑衣人,跟醉鬼發生口角,突然暴怒,一拳打暈了醉鬼,也把兩位目擊證人嚇到不敢說話。之後的事他們都不清楚,因爲黑衣人把他們關隔間了,出去後發現衛生間靠牆的小玻璃窗縫隙有血跡,探頭一看,沒了。
這段目擊證人的發言到底算縝密還是鬆散不重要,他們倆都沒被認真詢問,連警察局都沒去。李秉憲看到警車立刻酒醒,衝回夜店的同時給真太子的檢察官父親打電話,而金基德則是早在報警前就給自己認識的檢察官打電話了,兩個檢察官分別帶一位目擊證人走,壓根沒有走要去警察局錄口供的流程。
警察也沒想過兩位演藝圈人士會殺人,尤其是金基德壓根不認識對方,趙哲秀跟對方也只是一面之緣,今天剛認識,怎麼看都不像是兇手啊。還是極其殘忍的用馬桶水箱的陶瓷蓋打碎了頭骨、脊骨和胯骨,把人徹底壓平才能從小窗子裏丟下去。這麼窮兇極惡的犯人,怎麼都不可能是藝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