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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一個地方的從七品小官員, 不能擅自離開管轄之地, 更不可能越級隨意見官員,唯一一次去總府還是爲了接自己兒子的屍體回家安葬。
讓他能夠如何?
他問伯景鬱,“你知道官員私自離開自己的管轄之地會遭受什麼樣的刑罰嗎?”
伯景鬱當然知道。
爲了避免官員結黨營私,屬地的官員都不能隨意離開管轄之地。
輕則降級,重則罷官, 若參與黨政叛軍等一經發現直接處死。
所有官員上任之後,都是帶着自己的家人舉家搬遷,官員在哪裏家就在哪裏。
朝廷雖然會發糧食足夠官員養活家人,可他們永遠回不去自己的故鄉,想要回到自己的故鄉,就得身居高位。
賀蘭闕捶着自己的心口:“我何嘗不想替他們討回公道,可我要去哪裏討公道呢,殺害我兒子的兇手銷聲匿跡,海捕文書至今還在縣城外的公示欄上貼着,若我有背景,若我有門路,政兒何須向死而生,筠兒又怎會死不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