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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頭初生,朝霞從草甸上慢慢退去,在天邊依然殷紅如血。小苗終於調理停當,選了塊乾爽點的地方忙碌起來。遠遠地,阿呆就聞到靈谷煮熟的甜香,下意識地將河中一條小魚斬翻,這是喫早飯的節拍,他都快忘了。好在江南之人做這種事,最是輕車熟路不過。短短一炷香,十幾條清理完的小魚就用長草穿了,拎在阿呆手裏。
小苗煮了一小鍋靈谷,那是兩人份兒,醃製的狍肉用小罐盛了正在火上燉着。阿呆拎着魚串走來,正好調料鍋具都是現成的,他自去尋了料理一番,算是添了一道小菜。炊煙邈邈,伊人相伴,藍天碧草,溪水潺潺,二人難得可以共處在一片和諧的氛圍裏。妙不可言嗎?誰在誰知道。
說心裏話,稍微梳理一下,小苗就是個漂亮姑娘。臉龐如鵝卵,下頜圓潤,膚質細嫩,雙眉如黛,兩肩平順,柳腰盈握,又略施過脂粉,一看就是個安靜的美人兒。就是那雙原本如杏核般的眼睛,現在多少有點腫,還泛着紅紅的血絲,還是壽桃比較恰當。
美人天生就有發飆的資本,何況這時的美人還安靜賢淑,那就更具殺傷。二人需要歇息一陣,這時纔有機會細數相互的來歷。小苗的遭遇蹊蹺,此時娓娓道來如泣如訴,某位自詡的生硬人又開始善念澎湃,愛心氾濫。讓傷女孤身上路多兇險吶,這時候就想分道揚鑣,你還是不是人?扶上馬,再送一程,這是必須的。不就是萬獸山莊嗎,才千八百里路,算啥呀。
(《關於文筆這回事》前幾天有書友在評論裏探討文筆這回事,本人甚是上心,因此淺聊一下。一是對書友送話題感覺很溫暖,二是自己也想聊。個人認爲寫小說這事,就是將心中的故事付諸紙面,豬腳裏有自己的影子,反派裏有自己的憎惡,女主是心中所愛的完美體現,至於結局那就是三觀問題,無非是毀三觀或者準三觀,範疇由心。
筆調裏既然難免打上自己的烙印,那就別藏着掖着,遲早都會露出尾巴的事,還不如一開始就這麼寫。否則,要是被人覺得仿莫言或者仿王朔啥的,不光被嫌棄,還侵權不是?雖說能不能侵上權還得另說,起碼是造作的。
遣詞斷句因人而異,都有固定的節拍,實際就是平日裏說話嘮嗑的節奏,這一點有心人遲早會發現。有人的節奏就很難拿捏,東北管這叫作“哏”,南方叫“肉”,或者什麼的。筆者原來有位下屬,就是個哏人。惜字如金,偏又很善於表達,這實際並不矛盾。場面話、感想、感謝之類,別人長篇大論地說了好一通,他會恰到好處地來上一句:“我也是”,表情很誠摯,能感受到他的內心很在意。這就是他的節奏,但需要時間去肯定他的人,習慣他的思維。於是乎林林總總,文筆這件事終究還是憑本心,無關方式方法,只關乎痛癢,最重的是人家能感覺到你的情緒。引申來說,就是引號下的話,不用前綴後綴,你都知道是誰說的,閉上眼睛也能看見那副嘴臉。呵呵,弄得讀者跟解碼器似的,抱歉!其實就是文字的表情能力和情景能力,明白就好,共勉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