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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蝶被剜了心頭肉,完全變惡毒了。大半夜不睡覺又開始哼哼,這可比唐三藏的緊箍咒還要命,關鍵是太近了,就在腦袋裏。害得阿呆整整灌下去兩罈子谷中仙,這才朦朦朧朧來了點睡意。
“剛纔你跟誰商量了?東西是你的嗎,也不問問良心,就拿來窮大方?”
“這就要睡了,老孃還沒講完呢!喂喂喂!要不要本姑娘哄你睡?”
“月兒明燈兒靜,樹葉兒遮窗欞我地寶貝,你睡在夢中。”
“哈!!新編了首歌謠給你聽哦:我是一顆樹,獵人常來我家住,他說等白兔。我是一頭熊,一頭愛乾淨的熊,我也在等白兔。小白兔啊白又白,兩隻耳朵豎起來,正好抓住甩一甩,甩完俺好開屁股大老爺別打了!別打了!我就是那隻兔子~~~”。
我勒個去,時斷時續的調調陪了這位爺一宿,一大清早就頭疼得讓人想跳河。於是空山幽谷裏,阿呆一個人嗶哩啪啦地,整個營地都驚醒了。黑黑的兩個大眼袋,配上一後背唬字紋身,被吵醒的苗家人又開始懷疑少東主的眼光。比起這位,好像魏六少爺更知書達理一些吧。
(注:這一章之前,有點寫斷片了,落筆何處完全沒譜。本章初名‘順理成章’,後來變成‘人之常情’,其實都不對。寫的也是稀碎,想法和寫出來的東西完全是兩碼事,有點精神分裂的前兆。所以寫得非常慢,簡直是三天憋出六個字。小苗是個生活原形人物,很喜歡所以想寫好她。青春年少,總會有一個甘心爲你打飯的紅顏,她念着你的好,卻大多沒個好果子喫,正所謂上趕子不是買賣。換位思考,這個人要是男方自己又如何。這裏只是在講述一個好人家的閨女,看上一個橫蹦爛卷的窮小子,不管這傢伙是不是王子變的,依然只有接受與錯過兩種選擇。腦中的畫面是諾丁山裏最深刻的一段:“我只是個普通的女孩,在向她愛的人說:希望他愛她”。大概是這一段吧。於是就在想,當這個傢伙用衝動時散發的荷爾蒙,迷惑了那個女子,讓她芳心暗許。最後卻告訴她,她所愛慕的一切是幻覺,對不起我不能接受你的好意。這不光是自戀,估計這哥們是想多了,人家都沒嫌棄,您跟這兒糾結啥呢?她的情意你看懂了,還跟人家玩了那麼久的曖昧,最後還範猶豫?這就叫禽獸不如。本人不想否認男人心裏有後宮這塊陰暗角落,甚至也想飢不擇食後提上褲子不認賬,但至少不是這本書想講的。我想講的是:準備好了的,也想清楚的,那應該叫計劃,至於是不是愛,我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