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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講吧”
此時衛鞅早已不把白棟當成對手,只當他是個老朋友。準備聽完故事後與恩相見面,一同離開秦國也就是了;和談成與不成,恩相都將獲釋,這也是他參加這場論辯賽的交換條件之一。
“家師曾在海外之國見過這樣一件事,該國北方有個范家商社,南方則有個呂家商社。兩家久有生意往來,通常都是呂家商社一名叫呂齊的商主親自取走貨款,而後就有呂家出動護衛遊俠,將貨物送往范家。這是兩家遵循了十年的交易習慣,日子一久,呂齊在范家商社眼中,就成了呂家商社的代表”
衆人越聽越怪,原本是國土之爭的論辯會,怎麼這小子睡了一覺後就變成講故事了?什麼呂家商社范家商社的,這與論辯的題目有關係麼?
衛鞅先是有些漫不經心,可隨着白棟娓娓道來的講述,卻漸漸聽得入了神,不覺插口道:“呂齊後來做了什麼?這纔是白子真正要告訴我的吧?”
“呂齊像以往一樣取走了范家商社的錢,可呂家的貨物卻始終沒有送到,一直到范家派人去催問,才知道呂齊早就已經離開了呂家,范家想要討回貨物,呂家卻自認沒有給付范家貨物的義務”
“義務?”
“對,權利和義務。家師對我說過,契約一旦成立,權利和義務便因此而生,契約中的雙方當事人既會享有權利,也會承擔義務。比如呂家和范家的這次交易如果不出問題,呂家就有給付貨物的義務,也有取得貨款的權利;而范家則要承擔給付貨款的義務,享有取得貨物的權利。現在的問題是,范家已經給付了貨款,呂家卻以契約無效爲理由,拒絕給付貨物。那麼呂家的主張是否正確呢?這是解決糾紛的關鍵。我聽說衛子是法家名士,請衛子教我”
“權利與義務這場交易中范家是無辜的,他們已經給付了貨款,可呂家也是無辜的,他們並不知道呂齊會做出這樣的事情,雙方似乎都沒有做錯,這又該如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