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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之前,大周朝的地方官問案子的標準,全都採用的是,唐朝的刑律《唐律疏議》。
自從《周刑統》出爐之後。地方官審案的依據,就以刑統爲主,《唐律疏議》爲輔。彼此參照,只要有出處,都毫無問題。
一般的刺史問過案子之後,需要上報觀察處置使那裏,進行復核。李中易一人一肩挑兩頭,既是觀察處置使。又是州刺史。
省高院和市中院的院長,都是李中易。他作出的判決,在民事方面。實際上,就等於是終審判決。
刑事案件方面,殺人的命案,在李中易決定之後,還需要上報大理司、刑部以及御史臺,需要這三司聯合定案,也叫三司會審定讞。
“威武……”三班皁役們分列公堂兩側,手裏的火水棍,快速的敲打着地面,發出震耳欲聾的轟響聲。
“青天老父母,小人冤枉啊……”
州衙的邊門,剛剛打開,一個披麻戴孝的少年郎,就已經手捧着狀紙,從外面衝進正堂,“噗嗵”跪倒在了李中易的面前。
李中易彷彿沒聽見似的,他的兩眼一直瞄着書案右側,擺着的那塊烏黑的驚堂木。
以前在電影電視劇裏,看州縣官審案子,都要大拍特拍驚堂木,如今,李中易的確有些手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