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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李中易的理解,比較無恥的說法是:既然韓湘蘭完整的屬於他所有,那麼,她所擁有的書法特長,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也代表着他李大官人的實力和和臉面。
所以,有些諸如問安、拍馬屁之類無關緊要的公文,李中易索性讓韓湘蘭代筆草擬行文,他簽字過後,拿去用印即可。
內書房的公文管理,有着極其嚴苛的規定,代筆擬公文的,比如說韓湘蘭本人,她是絕對接觸不到李中易的官印或是私印。
與之相對應的是,掌握印信的專職人員又被分爲三撥,一撥管理官印,一撥控制私印,另一撥則掌握着商印。
除了印信和代筆的流程被管死了之外,哪怕韓湘蘭及葉曉蘭是李中易的女人,也絕對不允許從書房內帶出半張紙片。
代表着肅殺權威的警示銅牌,就豎立於韓湘蘭及葉曉蘭專用的小書桌上,無論誰敢違規,輕則打爛小屁屁貶入後院冷宅,重則賞白綾一根送她去西天。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李中易時刻告誡自己,絕對不能允許武曌或是懿貴妃篡權的舊事重演。
“嗯,不愧是飽讀詩書的大才女,字好人美,吾不如也!”李中易一筆雞爪毛筆字完全沒法見人,心裏或多或少有些懊惱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