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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燕客是刑部最小的四司之一,很快就找到了這個名字:書令史劉燕客,還有他的履歷。履歷很短不過就是短短的幾句話:劉燕客京兆萬年人士,父隋朝刑部主事劉維,因得罪權貴去官,燕客通曉司法,任職刑部司門掌固,兩年升書令史。
將名冊放在一旁,拿起他的卷子認真的細看。
只見上面寫道:若在尋常當以“妖言罪”除以絞刑,以示警戒。但賀維情況特殊,需以“指斥乘輿罪”斬首示衆。
羅士信繼續看下去:此案結案與武德九年四月六日,聖人武德九年四月十日六十壽誕,時正逢前線傳來捷報,擒突厥可汗與北地。聖人念及雙喜臨門,大赦天下。輕罪者,釋放歸家,重罪者,從輕發落,允許歸家探望親人。無十惡不赦之罪,可免死。
賀維自稱皇帝,自號蒼天之子,捏造謠言,甚有謀反之嫌,理當受死罪。然妖言罪非十惡不赦之罪,因對大赦,卻可免死。故以指斥乘輿十惡不赦之罪,斬之。
羅士信霍然站起,看到這裏,他哪裏還不明白緣由。
若他選擇了“妖言罪”處置賀維,等於他是在保賀維一命,讓賀維應着李淵六十大壽唐朝大破突厥的這次大赦免死,李淵作爲一個皇帝,怎麼可能容忍其他人稱自己是天子而免死?
可以想象若他如此決定,他的這個決定通過中書省傳達李淵面前,李淵會是什麼反應。
他這個刑部尚書,一上位就放如此錯誤,刑部還呆的下去?
劉德威這一招,可夠狠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