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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簽合約就被如此算計,葉誠覺得他已經沒必要跟這家公司合作了,指不定以後還會鬧出什麼幺蛾子呢。
話說人如其名,葉誠的處世原則就是待人以誠,但前提是別人也要對他以誠相待。
北漂數年,葉誠大多時候都在看人臉色行事,有時候受了委屈、被人欺負也只能忍下來,不這樣他早餓死了。即便是心中憤怒,但他也不會把話說死,而是露出一副天真無邪的微笑說:“林叔,賣歌的事情,我還是想再考慮一下。”
“那行,我給你三天時間考慮,希望你能儘快給我答覆。”林春明可不想再拖,他是真的看上了葉誠那三首歌,更何況劉經理還特別交代一定要把歌買下來。
如果葉誠考慮過後還是拒絕,林春明會建議公司提高買歌的價錢,因爲那三首歌的質量比許多名家的作品都高。
至於那幾份合同,林春明也沒有坑葉誠太狠,各大音樂公司給新人的合同都這個樣,想要修改重要條款必須部門經理點頭纔行。
葉誠拿着三份合同離開簽約室,在外面過道上撞見柯良。
柯良看了眼他手上的合同,問道:“你簽了?”
葉誠搖頭說:“還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