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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繼母
更新時間201316 20:43:51 字數:3165
竇昭心情複雜。
如果這個突然出現的女人是繼母,母親想從她的身份上做文章,恐怕會大失所望。
她的繼母姓王,閨名映雪,是王行宜之女。
王行宜,字又省,北直隸靈壽縣南窪鄉人。至德三十六年己丑科進士。初任吏部主事,後升兵部車駕司員外郎。期間蒙古俺答汗數次帶兵入侵北部邊境,時鎮守大同的總兵官長興侯石端蘭請開馬市以和之。王行宜上書請罷馬市疏,力言石端蘭“十不可五謬”。司禮監秉筆太監陳冬庇護石端蘭,王行宜彈劾陳冬五奸十五罪。永明四年,王行宜被廷杖一百投入死囚牢。因在獄中拒不寫悔過書備受折磨而聞名士林。陳冬病逝,經他的師座內閣大學士兼吏部尚書曾貽芬等人多方營救,永明六年,王行宜改判流放西寧衛。
之後數年,蒙古人依然擾邊,馬市遭破壞。
承平四年,也就是繼母嫁過來的第三年,在曾貽芬的推薦下,王行祖被起用。
先是調任山東新泰縣令,後改任刑部主事,禮部員外郎,兵部武先司,半年內連遷四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