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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之後,家也不大去了。
總要避着嫌疑,父母老覺我一離婚就連累了他們──沒面子,中國人最講究面子,因此樣樣都要比:我女兒的婚姻比你家女兒成功,我女婿賺得多,我的家面積夠大……炫耀之下,爭足了面子,皆大歡喜。
而因我的緣故,他們失了面子,因此對我忽然冷淡起來,而且即懷疑我在外生活不端,時常以一種暖昧的口氣問道:“一個人還寂寞時”
我也不曉得如何回答。因此漸漸的就疏遠了。
父母也不過是如此。
結婚的原因不外一種!情投意合,離婚的原因許有一千種。
而我與忠華的婚姻,從來沒有發出過燦爛的光輝,我倆在一起走了半年,大家都覺得對方還可以,太多人問:“幾時結婚?”爲了交待社會的壓力,也爲了實在到了結婚的年齡,於是兩人就結婚了。
一切不重要,感情是可以培養的。
婚後生活異常沉悶,他不是一個懂得照顧自己的男人,而我在下班後往往有太多的勞累與委曲,連開口都懶,兩人沒有共同的興趣,漸漸生疏。
然而我數不出忠華的缺點。他甚至不是一個值得恨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