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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想藉犯罪出人頭地。」
丙:「憤怒是突然爆發的,無法以語言表達自己。」
丁:「趁未成年,體驗殺人滋味——過兩年,便不成了。」
戊:「脫離了組織,我便不能穿制服。」
以上是「暴走族」的心聲。
在消費高昂而人情淡漠的現代社會中,人人都懼怕寂寞、離羣、被遺棄。急於自動歸屬於一個團隊,把自己淹沒在同聲同氣的汪洋人海中,心理上才安全了。爲了不孤單,有人投身有「過勞死」危機的「新人類」隊伍,有人投身「暴走族」。有人拋棄垃圾,有人做垃圾。
在日本(或世界各國),只消有點名氣,明星、歌星、球星、廚師、作家、模特兒、政客、av女優、摺紙師父……即使是玩具(hellokitty或「烘麪包」之類),總有一窩蜂去追捧的fans,有共同意向和話題,他們就「踏實」了。
美國某溜冰世家發明了一種把滑輪裝在運動鞋上的「暴走鞋」,穿上後把鞋頭翹起,重心移向腳跟,便可溜得比人快,走得比人暴。在日本,一上市,馬上流行。香港臺灣亦不甘後人。
「暴走熱潮」蔓延了……
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