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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雄咬死不鬆口,就說他根本不知道手提包的事。田春達暫時中止了訊問。
“組長,肯定是陳雄把手提包丟在惠民路貯煤場的啊!別看他裝做不知道的樣子,沒錯兒,肯定是他。”郝東對田春達說。
“嗯。”田春達點了點頭。他又說:“爲了保險起見,先把他作爲盜竊嫌疑犯拘留起來。”
“可是,陳雄是在什麼地方得到孟祥宇的手提包的呢?不搞清楚的話,在抓不到證據之前還得釋放他呀!還有,陳雄爲什麼特意把手提包丟到貯煤場現場去呢?”
“可能是犯人出於要隱蔽作案現場的心理,纔在a地做案後將屍體轉移到b地的吧!”
“那麼,爲什麼後來又特意把手提包丟到現場去呢?這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
田春達這時突然想起把煤粉裝在信封裏拿去化驗的情景。不由脫口說道:“對呀!用信封不是也可以帶煤粉嗎?”
“組長是說罪犯採取了用信封帶煤粉的做法。就是說,罪犯把惠民路貯煤場的煤粉裝在信封裏,帶到季川家,然後,在殺害孟祥宇之前,讓他吸進大量的煤粉。被綁着的被害者只能眼睜睜地同空氣一道兒,把煤粉吸進肺裏。這麼說,惠民路貯煤場是僞裝好了的假現場了?”郝東看着組長說道。
田春達點點頭:“是的,罪犯考慮得很周到。他們知道咱們一定要解剖被害者的屍體進行檢驗的,當發現肺部粘有煤粉,就一定會認爲是被害者自己吸的,不會有人認爲是旁人從中作弊。所以,只要發現有和屍體中的煤粉是同一炭質的地方,那裏就肯定會被認爲是做案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