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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唱畢,已是酒鬧人散,髯客辭別欲行。公子道:"既承枉駕,何不盤桓?東道主人,不敢不勉。"髯客道:"承蒙公子見愛,當暫憩一宵,明日早行,恐我們不再面辭了!"公於特設榻於中門內,還使盡辦法,將小女留供一宿。這晚公子即寢卜者女子之所。華燈已暗,香菸皆熄,寢門突然被打開,忽二童子潛入公子內室,挾着公子出屋。這時被兩個婢女發覺,急忙起來,想出門呼救,一童子用手按兩個婢女的肩膀,說聲:"止!"二婢子皆如木樁,呆立不能動。公子被挾至廳間,見髯客高坐,指着公子道:"我乃越人也,幼學劍於太華山,術成雲遊天下,專理人間不平事。聽得你家父子作惡已極,爲害鄉里,已非一日,故特來爲世除害。"公子駭極,伏地求饒,不敢仰視。一童子問道:"是殺他,還是剮他?"客曰:"他父罪惡,自有滿盈日,無待餘責,不久即將伏法。
他雖淫毒,罪尚不至死,可去掉他的陽具,以免再姦污良家女子。"童子應聲揮劍割去陽具,公子痛絕於地,也不知髯者。
童子及小女何時離去。
第二天早晨,府門不開,快到晌午,依然緊閉。鄰里報告到縣,縣令帶人破門而入,只見公子臥血泊中,而全家男女僕役婢妾百餘人,或立或坐,或跪或臥,皆瞠目不語,如木偶一樣。縣令正彷徨無計,一吏指廳柱粘着揭帖道:公子不法,本應殺卻。今姑從寬,去勢留命。
又另一行道:婢僕肢廢,飲木瓜酒可解。
縣令果然如法炮製,婢僕始能行走。檢點內外什物,一無缺少,只有卜者的女兒已經不見了。公子叫家人寫了狀子,叫縣官行文通緝。這茫茫大海,何處撈針呢?公子遭此慘劇,威風自然掃地。鉅鹿城裏的人,都稱讚卜者能夠報仇,居然能把孤女拖出虎口。這公子雖然勉強醫愈,可以步行,然已殘廢不能再殘害婦女了。
這鉅鹿縣爲了這樁疑案,控府、控司、控院,依然批令原縣辦理。這總憲爲着愛子心切,也託原籍各官,加緊捕拿,害得衙門裏捕班快役,喫了多少板子,依舊找不到蹤影。此番刑部裏出了這位青天,總憲親向刑部堂官商議,要叫刑部替他嚴緝兇犯。堂官傳諭司員,部郎便陳明堂官道:"這事不比京犯那案。據公子控狀所述,卻如夢囈。據鉅鹿縣詳文所述,又似風魔。什麼被割、被魔,都是恍恍惚惚,不能相信。他又不死人,不取一物,不奸不盜,明系除惡復仇。卜者沒有姓名,髯客又沒有姓名,叫府縣從何處緝起?司員恐怕擔任不下。"堂官:"你敷衍他一下罷了。"刑部嚴防飭府縣限期破案,其實也並無着落。
這總憲本是和珅餘黨,嘉慶未曾覺察。後來經人蔘劾,嘉慶列款查辦,都是確鑿有據,特旨革職籍沒,放歸田裏,抑鬱而歿。公子姬妾星散,煢煢僧寺中,至隨丐者乞食。髯客之言驗矣。總憲勢敗,此案不復追究。論者未嘗不說卜者、髯客,乃是一人。有人說卜者自失女後,至湖廣黃鶴山學道,練成劍術,來報舊仇。二童是其師弟,一女是其師妹,均有異能。童子屢欲殺公於,皆卜者止之。卜者得女後,相偕入山,遂不復出,故始終懸爲疑案。
此案以外,又有江蘇徐州府,諮報秀才李某被刺,縣官棄印潛逃,請部頒發火票,以期速獲。不知生員何以被刺,縣官何以潛逃?正是:盡有哀情隨鶴弔,那堪幻跡逐鳧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