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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林錢一始說家頗充裕,妻被棍奸,欲投里長作主,致人不疑。繼也入店借壺秤,沽酒肉,以敘閒闊之情,使人不備,玩通於股掌之中,術亦巧矣。然錢一狡猾有素,通亦知之,乃一卒遇之,遂信其言,而入店飲酒,更欲沽紅買肉,皆非款待之真情,在通當燭其僞而止之,曰店中不便,有酒有肉到家食之未晚也,則錢一奸無所施,將道旁脫走不暇,何至賠壺秤而受嘔氣也。故錢一狡也,而通亦欠檢點焉。嘻!
○乘鬧明竊店中布吳勝理徽州府休寧縣人,在蘇州府開鋪,收買各樣色布。
揭行生意最大,四方買者極多,每日有幾拾兩銀交易。外開鋪面,裏藏各貨。一日,有幾夥客人湊集買布,皆在內堂作帳對銀。一棍乘其叢雜,亦在鋪叫買布。勝理出與施禮,待茶畢,安頓外鋪少坐。勝理復入內與前客對銀。其棍見其鋪無守者,故近門邊詐拱揖相辭狀,遂近鋪邊拿布一捆,拖在肩上,緩步行去。雖對鋪者亦不覺其盜。
後內堂諸商交易畢,勝理送客出外,忽不見鋪上布,問對門店人曰:"我鋪裏一捆布,是何人拿去?"對門店人曰:"你適間後來那客人與你拱手作辭,方拖布去。衆皆見之,你何佯失布?"勝理曰:"因內忙,故安他在外鋪坐,候前客事畢,然後與他作帳,何曾賣布與他。"鄰人訝曰:"狡哉!此棍。彼佯拱手相辭,令我輩不敢說他是賊。緩步而行,明白脫去矣,將奈何?"勝理只得懊恨一場而罷。
按:棍之竊斯布也,初須乘其叢雜,入其店中,尚未定其騙局之所出也。至勝理待其茶,而安之外鋪少坐,左顧右盼,而奸謀遂決矣。故拱揖而辭,而明脫其布,如荊州之暗襲,不甚費力,真可謂高手矣。
在勝理店積貨物,宜不離看守,方可保無虞。關防不密,安知無棍徒混入行奸乎。待布既失,而後扼腕,何益哉!大凡坐鋪者當知此而謹慎之可也。
○詐稱偷鵝脫青布有一大鋪,布匹極多,交易叢雜,只自己一人看店。其店之對門人,養一圈鵝,鳴聲嘈雜,開鋪者惡其聒耳,嘗曰:"此惡物何無盜之者?與我耳頭得沉靜些。"忽棍聞之。一日乘其店中閒寂,遂入店拱手,以手按櫃頭一捆青布,輕輕言曰:"不敢相瞞,我實是一小偷,愛得對門店下一隻鵝喫,只大街面難下手。我有一小術,只要一個人贊成。"店主曰:"如何贊成?"小偷曰:"我在這邊問曰,可拿去否,汝在內高聲應曰可。又再問曰,我真拿去,汝再應曰,說定了,任從拿去。
我便去拿,方掩得路人耳目。託你贊成,後日你家不須閉門,亦無賊入矣。但你須在內去,莫得竊視,視則法不靈。你直聽鵝聲息,我事方畢,你可出來。"店主然之。小偷高聲問曰:"我拿去否?"內高聲應曰:"憑你拿去。"又再高聲問曰:"我真拿去。"內又高聲應曰:"說定了,任你拿去。"兩旁店人皆聞其問答之語,小偷遂負其櫃上捆青布而去。人以爲借去也。
其店主在內,聽得鵝聲鳥幾鳥幾,不敢出來,其盜布者匆匆行之久矣。何之多時,鵝聲不絕,其店主恐店內久無人守,只得外出,看鵝尚在,自己櫃頭反失一捆青布,顧問兩旁店曰:"適才誰上我店,拿我一捆布去?"左右店皆答曰:"是那個問你買的。你再三應聲,叫他只管拿去。今拿去已久矣。"店主撫心自悔曰:"我明被此人騙了,只是自己皆死說不得也。"事久,衆憐覺之,始笑此人之癡,而深服此棍賊之高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