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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是父,女是女,既已分住,即是分家,女兒的財物與父親無關……董陳入室盜竊罪杖五十,徒三個月;搶奪房產罪,杖一百,徒十年,流放三千里……”
這一段判決,文武百官早有所料。胡問靜嘴中的“公平”在此案中大概就是誰的財產就是誰的,父母無權憑藉父母的身份搶奪子女的財產,所以董陳這入室盜竊罪基本是人人都猜到了,而這“搶奪房產罪”在本案中其實有些冤枉,董陳從頭到尾沒有說過要搶奪房產,他只是想要霸佔了居住而已,但這“霸佔居住”究竟是“居住權”還是“奪產”,其實兩種判決都說得通,在現實中也有很多人一開始只是“霸佔居住權”,慢慢就變成了霸佔產業,而當父母無權處置子女的產業之後,這判決爲“霸佔產業”也無可指責了,看結果只是“流放三千里”,已經算是比較仁慈了,畢竟“搶劫罪”最高判罰是死刑。
但下一段判決就超出了一羣官員的預料了。
“……董陳之子得父產業,受父恩澤,棄父不養,乃爲忤逆大罪,斬立決……”
“……衙役敷衍了事,縱容董陳奪產,是爲與董陳同罪,仗一百,流放三千里……”
文武百官看着這兩段判決,沒能體會到什麼是公平,卻體會到了胡問靜的瘋狂,好些官員目瞪口呆,心中唯有一個念頭:“瘋子!瘋子!胡問靜是瘋子!”
豫州潁川郡許昌城。
一羣官員看着朝廷的公文,渾身汗毛倒豎,怎麼都沒想到胡問靜出手這麼狠辣。
有官員顫聲道:“這是要執行秦法嗎?”
其實他對秦法一無所知,但是秦法早已是苛政和殘暴的代名詞,說出來人人都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