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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弘治年間的鹽價來看,100斤食鹽大致在1兩左右,邊境納糧大致在一石粟米左右(大約0.6-0.7兩左右)可以換得一引200斤食鹽,即使去除運糧期間的損耗也有將近2倍的利潤,如何不讓那些商人趨之若鶩。
開中鹽法的實行大大減輕了政府的負擔,加上邊境自有的軍屯,邊地軍餉基本上就解決了,這一政策也從山西開始實行,其後不斷推廣到其他地區,明太祖朱元璋曾說“吾養兵百萬,要不費百姓一粒米。”也是得益於軍屯和開中法的實行,晉商(鹽商紛紛赴邊開墾商屯,減少運輸距離)的崛起也得益於開中法的實行。
開中納糧便一直實行下來,但是食鹽的產量是有限的,邊境一有戰事發生便時有鹽引超發,日積月累之下導致鹽商守支(鹽商納糧完之後鹽場給不出鹽,只得等待支取),再加上成化年間朝堂上的亂象,宦官、中官、勳戚無休止的奏乞鹽引。
結果導致弘治年間有商人守支數十年,大大的損害了商人開中納糧的積極性,如今已經到了不得不變的程度了,去年朝廷就曾下旨允許商人買餘鹽以補官引。
餘鹽就是竈戶在定額之外生產的食鹽,餘鹽之前歷代都是一直由官府收購,到了弘治二年因爲積累下來的守支人數太多,不得不開放餘鹽,讓商人憑藉之前的鹽引收購餘鹽,按照守支的年限分批執行。
納糧換鹽所引起的鹽商守支問題讓開中鹽法的運行舉步維艱,到了不得不變的時候了,成化年間便有納銀中鹽的案例,但還未形成法令。
如今朝堂上對於納銀中鹽的改革也是備受爭議,一方面不得不變,另一方面一旦改爲納銀中鹽,那麼原先鹽商在邊境開墾的商屯也會因爲積粟無用,逐漸荒廢,結果必然導致邊境糧價飛漲,到時候邊地的軍餉又會成爲朝堂的一個包袱。
隨着商品經濟的迅速發展,白銀流通的範圍擴大,如今的賦稅也大多折銀徵收了,如此也不由的讓朝堂上的官員興起了以納銀中鹽替代納糧中鹽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