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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團錦簇,三十一枝花,鄭麗君慶生舞會,與納德軒珠寶再牽手!”
“鄭麗君首唱《忘記他》,借三十生辰,意欲走出愛情牢籠!”
“鄭麗君三十生辰,納德軒珠寶搶鏡!”
“鄭麗君三十生辰舞會,爲《淡淡幽情》專輯定發售日期!”
“納德軒少東家盧燦現身鄭麗君生日舞會,受邀跳首支舞!”
“寶麗金贈金鍊,意欲鎖住鄭麗君?納德軒贈耳環,準備釣住特蕾莎?”
………………
早餐之前,盧燦和爺爺盧嘉錫,一人一邊,翻看今天的早報。幾乎所有的報紙,都對昨天鄭麗君生日舞會,進行大篇幅報道。
納德軒珠寶與鄭麗君再續前緣,簽約五年,第一年代言費三百萬港紙,以後逐年遞增百分之十的“天價”代言,自然也受到媒體的廣泛報道。
三百萬一年,很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