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宗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可以說,一場公關傳播,就讓納德軒賺翻!
還有後續的肖像使用、活動出席、重要場合佩戴、電視廣告拍攝等等……
這就是鄭麗君的巨大影響力。
同時,這件事情是自己促成的!
盧燦有些自得,將報紙摞整齊,“爺爺,怎麼樣,這次請特蕾莎代言,是不是很划算?”
老爺子正在看報紙,聽到盧燦的話,從老花鏡的上端,瞟瞟自家孫子,卻答非所問,“你沒打算給阿玉的代言,提點價?”
呃?盧燦撓撓頭,是該給阿玉那丫頭提點。
阿玉代言納德軒,第一年六十萬,第二年八十,去年也八十,現在丫頭也算港臺新生代影視歌三期明明星,也該給她點獎勵。
昨晚她聽說鄭麗君的代言費三百萬,確實有些臉色不好看……自己疏忽了。
不是錢多少的問題,盧燦相信,即便不給她錢,阿玉也不會計較,可是架不住媒體和朋友拿她和鄭麗君對比,一對比,肯定心理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