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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範並沒有生氣,首先他是真心拿黎劍楠當朋友,給她的家人治病,他本來也沒想着要錢。再者這樣一來,正好把黎劍楠表白的那一檔事破了,算是解了他的圍。他現在不想考慮交女朋友的事兒。
誰知他出門之後,卻在一個小區門口被氣到了。
他看見一羣人圍在一起,正在議論什麼,仔細一聽,原來是某地三個初中生,合謀殺了一個同學,然後挖了一個深坑,把同學埋進去了。事發後,受害者的母親直接昏死過去,而殺人的孩子和父母,沒有一個道歉,而且據說,律政院的意思,殺人犯屬於未成年人,受保護,不能判死刑。
封範直接怒了。
由於封範最近事情太多,忙得簡直可以說是焦頭爛額,很少關注工作以外的消息,所以還是第一次聽說這個事兒。
他忍不住向旁邊人打聽:“到底出了什麼事?”
看來聽說了這個事的人也是被氣到了,一臉的憤憤不平,氣得胸脯起伏,出氣不勻,見有人問,彷彿找到了發泄口,立即一五一十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說了一下,其他人也七嘴八舌地補充着,生怕落下什麼——前幾天,某地有三個初中生,長期霸凌一個13歲的同學,長期向他索要錢財,最後一次,他們竟然把該同學給殺害了!
現場勘探,男孩頭部、脖子以及背部均被尖銳物體打擊致死,最後確定作案工具就是鐵鍬。也就是說,他們就是用鐵鍬把那個長期被他們欺負的同學打死的!從受傷部位到力度上來看,如果將鐵鍬比作刀的話,那就是刀刀致命!所以說,他們沒有想過要給這個可憐的同學留一口氣!
殺人後,那三個人用了兩天的時間挖了一個兩米深的大坑,把屍體掩埋掉,完事後三個人喫飯上學玩樂樣樣都沒耽誤,平靜得就像什麼事都沒有發生一樣。甚至面對民安局警員的盤查,居然毫不慌張,編出各種謊言來應對警員,裝的一臉天真無辜,人畜無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