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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人殖民臺灣後,爲了鞏固對臺灣的統治,荷蘭人在臺灣駐紮了兩千二百餘人的軍隊,且對當地高山族的‘長老’實行間接統治。
荷蘭人發給這些長老刻有東印度公司徽章的銀頭藤條杖,作爲職位的標誌。
並每年召開長老評議會,宣佈東印度公司的殖民政策,以及賞賜一些廉價物品來拉攏收買這些長老,使這些長老成爲東印度公司對臺灣實行殖民統治的代理人。
荷蘭人還用‘結首制度’來統治臺灣當地人,他們把數十家居民編織在一起,稱爲‘小結’。
以財產殷富的居民爲‘小結首’,結合數十小結爲一‘大結’,舉‘富強有力’的爲‘大結首’。
利用這些大結首,荷蘭人能更方便的統治他們治下的百姓,也方便荷蘭人和這些大結首勾結。
並且在殖民期間,荷蘭人還大力傳佈基督教,企圖利用宗教來強化殖民統治,還專門把《馬太福音》翻譯成高山語,並專門編了一本可供當地人用的《宗教問答》。
並且還開設學校,強迫當地居民學習‘上帝的福音’,當地居民每天都必須去上課,否則就要罰捐鹿皮一張或其他可用的東西。
然而,荷蘭人的殘酷殖民還不止於此,由於臺灣的土地肥沃,一歲三熟。
許多福建泉州人、漳州人都紛紛來此進行自由墾殖,因此,荷蘭人殖民後,把所有的田地都稱爲‘王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