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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百姓耕田交租,並每人給十畝地,名爲一甲,分爲上、中、下三次徵糧,每甲每年上則徵糧十八石,中則徵糧十五石六鬥(一斗相當於現在12.5斤),下則徵糧十二石,此等剝削程度,比之明末的賦稅都還要重得多。
更甚者,荷蘭人還要向當地人民收取人頭稅,凡年滿七歲以上的男女,每人每年都要繳納荷蘭幣四盾(1明銀兩約等於3.9荷蘭盾)。
不僅如此,荷蘭人還要收取狩獵稅,不論是高山族人或是漢人,只要進山狩獵,用網的,每月納執照費一里爾(一里爾含3克銀左右,一兩白銀等於31.25克),用陷阱的每月交十五里爾,此外還有房屋稅等等繁多的苛捐雜稅。
而荷蘭人最常見的壓榨手段就是壟斷對外貿易,他們對外貿易貨物課以極重的關稅。
逼迫當地人把貨物賣給他們,然後他們再以高價賣到其他地方牟取暴利。
甚至中國歷史上出現的第一次鴉片都是荷蘭人販賣的,可見荷蘭人的殘酷不亞於任何侵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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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郭懷一的信件後,楊三生終於明白爲何郭懷一和何斌(又名何廷斌)的船隊可以自由出入大員島了,原來,郭懷一和何斌的船隊已經被荷蘭人控制。
因爲,自從郭懷一和何斌投降荷蘭人後,郭懷一立刻就被荷蘭人立爲大結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