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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巴基斯坦俾路支省和西部的其他部落地區,上層種姓便同樣分爲兩類。
一類是教士階層,另一類是封建地主,種姓制度更多地表現爲服從封建和宗教權威和了解自己的地位。
上層種姓通過等級制、封閉式、同族通婚的方式互相聯姻保證世襲地位,稱之爲【巴拉達裏(barādari)】制。
巴基斯坦不存在中間種姓和底層種姓,也就是隻存在平民階層,但是平民階層同樣存在職業世襲內婚羣體爲主的亞種姓,尤其是農民和工匠羣體。
後世的巴基斯坦還存在賤民,那就是以楚拉人(chuhra)爲代表的基督徒,基督徒在巴基斯坦社會扮演着賤民角色。
不過考慮到這年頭十九世紀的歐洲基督教文化,對於當地影響還沒有後世已經殖民了數百年時間那麼長的這點來看……這些賤民階層在當下尚且算是少數派,就由此不做過多贅述。
接下來就是這個問題的主角:當代的孟加拉地區。
孟加拉地區的種姓制度其實更接近於印度教種姓制度,總共分爲三個等級:
【謝里夫/阿什拉夫(sharif/ashraf,貴族後裔、教士和皈依伊教的高種姓印度教徒)】位於頂部,其次是【阿特拉夫(atraf)】,而【阿爾扎爾或阿吉拉夫(arzal or ajlaf)】位於底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