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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很遺憾的告訴各位,如果後續劇情這麼寫了,這本書就廢了。
不算劇透,只是想告訴各位讀者老爺,我這個深度研究鹽稅的起點作者,反倒是不會讓小方在大亂來臨前,搞什麼“利國利民鹽稅”。
爲什麼這麼說呢,因爲稅收的本質,就是國家從百姓兜裏拿錢出來,用在當權者們想用,或者需要用的地方。
它的用途或有不同,但從百姓兜裏拿錢的本質卻並無不同。
第一個謬誤:大唐前期對於鹽是放任自流的狀態。只有“大聰明”一般的穿越者才知道要給鹽收稅。
其實不是,唐初鹽稅不僅不放任自流,甚至管得比安史之亂後還要嚴格。而又因爲不收稅,而食鹽的開採成本又比較低,所以形成了良性循環。
因爲不收稅,所以鹽價低;
又因爲鹽價低,所以官府在其中無利可圖,讓鹽變成了遠離商品屬性的生活必需品,鹽政基層官員也普遍比較廉潔。
當差事無利可圖的時候,升官就變成了唯一的利益,這其實是很好理解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