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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出於不放心的考慮,潘家人還是沒有用夏歡歡。而是另請了律師。而高志峯不能去管人家的家事。只是根據他們律師的要求,經常去給潘之陽存錢,或者是送衣物用品。
潘之陽在牢裏顯然是受到了威脅,他跟律師說要給他存滿錢,另外給他的一個獄友存一千元。無疑這個獄友肯定是牢頭獄霸。
可憐的潘之陽,一直以來過着養尊處優的生活,每天喫得是美食。現在喫的是什麼,菜裏沒有一滴油,青菜裏甚至還有衛生巾。真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律師說他的情緒非常糟糕,情況非常不好。
高志峯心裏非常焦急,整個的事情導火索是他,他沒想到事情會朝這個方向去發展,完全大相徑庭了。可以說是顛倒了黑白。
但是弱小的個人怎麼可以戰勝那些躲在國家機器後面的腐敗份子。高志峯想到了媒體,但是現在還沒有判決,貿然揭發出來,就怕這些腐敗份子在牢裏下黑手。只能等判決結果再說,拿他們離經叛道的判決書揭露他們,就是最好的證據。
在這期間臨州榮華和高志峯之間的和解庭也開了,這裏並沒有發生什麼變故,因爲稅務稽查的結論並沒有出來。他們通過楊水花正在攻關,相關領導也說了最好和解,要不然他們也不敢照顧。
高志峯終於拿到了按法庭計算的賠償款。急忙先去把朋友的錢還了。人可以失敗,但是不可以失去信譽,一旦失去了信譽,不會再有任何重生的機會。
該結束的都結束了,現在唯一放不下的就是潘之陽。潘之陽不出來,高志峯也不忍棄之而離開臨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