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民國之寫文(5) (第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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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是結束了,可是趙曉松卻心潮澎湃,遲遲難以恢復平靜。這篇文之構思精妙是他生平僅見,這管家竟然能想出如此瞞天過海的殺人詭計,若不是這鄭源心細如髮的話,恐怕人們還真的會以爲是冤鬼作祟罷。那王老爺也是,他害了人管家一家,死了也是報應。所以這人吶,還是良善本分的好。
以趙曉松這多年的編輯經驗來看,這篇文章故事精妙,情節曲折,還有很深的教育意義,是一篇上乘之作!
作者名叫守夜人,這個筆名他卻從沒有聽說過,再看那端正虛乏如孩童的字體,此時在他眼裏卻是大巧不工,古樸極了。該不會是哪個名家化名來向他們雜誌投稿吧?再看作者的來信地址,竟然是名儒李廷方的家!
這………該不會是李公化名投稿吧?
可是觀其行文風格和李公並不相符啊……難不成是李公家中小輩投的稿?
此時趙曉松還不知道他真相了,他只是覺得寫出如此老練故事的作者絕不可能是個新人,雖然不知道投稿人到底是哪路神佛,但是既然他選擇給他們報社投稿,他們就一定要拉攏好作者,以求長期供稿纔對。
在他們報社,給新人的價錢一向是千字五角,如今爲了拉攏這個疑似李公的作者,倒是可以把定價稍稍提高。考慮幾秒,趙曉松終於做出了決定——就給他千字一元的價格好了,過猶不及,如此也能體現出他們報社的誠意。
他立刻提筆寫了一封熱情洋溢的回信,文中把《奉天密室殺人事件》誇了又誇,一再表示歡迎作者再次來他們雜誌社投稿,然後並連同去郵局領取稿費的印信一起寄給了作者守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