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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房間郭棟材給龍律師發了個短信:“剛纔的事對不起了。晚上睡覺還是在裏面把門扣上睡得安心些。”
龍律師看着短信笑了笑在給吳瑩繼續掛通電話把剛纔說一半的事說了就睡覺了。
……
龍律師第二天到律師事務所聯繫了昨天委託的兩個案子的當事人在瞭解情況,還要出去覈實和收集材料,忙得不亦樂乎,到了晚上才把反映東港市政協副主席郭老闆問題的信寄出去。一到東港這裏就要做這麼多事,龍律師也感到很充實。
郭棟材重點在研究錢梅花的丈夫王富貴的案子。他一方面看材料,一方面向監察大隊李隊長和仲裁辦鍾主任瞭解情況。他們都有要求企業提供了王富貴在崗的時候企業的工資表。
“你把那些企業提供的材料全部再拿來給我看一下。”郭棟材對仲裁辦鍾主任說。
“從材料上看不出什麼問題。我們局裏對領導和科室對王富貴是很同情的。王富貴申請工傷認定被確認爲非工傷,但是又提出了一些應該是工傷的理由,雖然證據不夠詳實,但有些是有道理的。當時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辦公室把案子提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討論,我和分管的賴副局長就主張雖然事實不能完全證明是工傷,但是考慮傷者說的情況和傷者的困難,就按工傷裁定企業給與補償。作爲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主任的勞動保障局胡局長最後說我們也同情傷者的困難,但是情不能代法,我們辦的案要經得起當事企業可能提起的行政複議和司法訴訟的檢驗。局長還批評了賴副局長和我這個仲裁辦主任。”
仲裁辦鍾主任拿材料給郭棟材的時候說了一大堆的廢話。但是看樣子這個案子還是引起了勞動局的重視,因爲一般的案子是不會拿到仲裁委去研究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辦公室也就是仲裁辦是處理這些事務的日常機構。
“錢梅花有沒有聘請過律師?”棟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