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夢驚魂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她那個時候搭個公共汽車都很心疼,還會有錢請律師,當然沒有請。”仲裁辦鍾主任說。
晚上回到宿舍的時候龍律師已經在門口等棟材了。龍律師一放下隨帶的東西就拿着已經寄到省公安廳反映怡情休閒會所問題的材料:“棟材,你看我就按這個材料寄去的,三五天就會有反饋。”
“那個乞丐的案子你還要繼續代理下去嗎?”郭棟材問。
“既然接了就做吧,反正現在可以住在你這裏,他也不敢來騷擾。”
“這個案子你想怎麼幫那個乞丐頭來辯護?”
“我是想從證據不足這個角度來辯罪名不成立,因爲當時取證的小乞丐和相關的人現在都找不到,據說沒有證人來作證,我要質疑證據的真實性。”龍律師說這個話的時候過棟材看了看她,龍律師顯得很自信。
“乞丐投這個案子雙方都是可憐的人。如果能夠找到真正把小孩騙走並傷害他的人就好。”郭棟材表露出同情。
“但是那是警方該做的事。我今天在瞭解中這個案情的時候有人說當時警方也是很久沒有確定現在這個乞丐頭做嫌疑人,但是小孩的家長到處上訪,到了多次省裏還到了首都,所以警方就勉強這樣送檢察院。東港市政法委、信訪局還有負責信訪和綜治協調的市領導又反覆做檢察院的工作建議提起公訴,本來檢察院也覺得證據不足想退回到公安局補充偵查,礙於這麼多領導的面子又沒有退。”龍律師說。
“是呀,我們的政府有關單位特別是有的領導什麼時候能夠少這樣過頭的熱心插手這些事呀,這樣怎麼讓公檢法依法辦事?害人呀,那些冤假錯案不少就是這樣在大家的關心下產生。”棟材說。